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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2)

时间: 01-22 栏目:方案

4、10月9日-10月14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

(1)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为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面试,B类为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面试。既要竞聘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的人员又要参加竞聘单位中层正副职位的,则需参加A、B两类面试。竞聘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的,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考试结束后,在本单位公布考试成绩。面试考官由5人或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面试考官的确定要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3)面试计分方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为15分,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将分数相加后除以考官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 “四舍五入”)。

5、10月16日组织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或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

6、10月19-21日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考试成绩以及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拟聘岗位的考察对象。通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作出书面评价,提名推荐人选;

7、10月22日-23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8、10月23日-29日公示竞聘结果;

9、10月30日-31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送人事部门进行鉴证。

(三)总结阶段:11月2日-11月16日

1、11月2日—4日,报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总结

2、11月5日—16日,由市人事局和局人事处,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兑现工资。

五、聘任和待遇

1、竞聘上岗的岗位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为5年。

2、竞聘上岗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待遇。实行按岗定酬,岗变薪变。

3、 单位对竞聘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记入考核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解聘、低聘或调整工作。被低聘或调整工作的人员按照新聘任的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4、 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竞聘上岗落聘后,可以参加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可以以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加有关技术、学术活动。

5、对实施竞聘上岗后未能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人员,应视情况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对因竞聘上岗而产生的内部待岗人员,应积极提供上岗机会,妥善安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实施竞聘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要认真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推行竞聘上岗的领导工作。

(二)严格政策、严肃纪律

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 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官、命题组的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相关试题的保密工作,防止试题内容外泄,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严肃查处。

(三)扎实工作,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涉及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单位自身的稳定与发展,各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引导职工支持并积极参与岗位设置工作的同时,要保证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要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在搞好竞聘上岗的同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篇五: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新都区委、区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都委发[20XX]14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局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激励事业职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勇于开拓,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的高素质事业职工队伍,以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

成立新都区民政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宗倏同志担任,副局长许正松、冯龙秀、纪检组长代先菊任副组长,李乔甫、陈德忠、张万奎、宁瑶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

在区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军干所、社区服务中心、殡管所、救助站等四个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的竞聘。

四、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基本条件

根据《新都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竞聘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3、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技术工种岗位的工人,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五、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1、岗位和职数

根据区编办的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军干所职数7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救助站职数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殡管所职数10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社区服务中心职数1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1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

2、程序和办法

(1)公布岗位和职数

召开事业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2)公开报名

参加竞聘事业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填写自荐表,原则上每人限报1—2个岗位,报名地点设在局办公室。

(3)组织考察

局竞聘领导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针对个人的报名情况,结合部门的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配备名额,确定其所聘用的岗位。

(4)公布聘用

根据竞聘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结果,局竞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公布聘用人选,同时签定聘用合用。

(5)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新都区民政局“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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