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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党建工作心得体会

时间: 12-13 栏目:心得体会
心得一:公安派出所党建工作探讨心得体会

一、公安机关党委要增强党要管党意识,确保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党委必须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到第一线做在基层。党建工作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建立和健全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各项制度,增强管党责任、强化管党职能是做好基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前提。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是开展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强有力的保证。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业务工作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统一体。

二、林业局党委要增强执政、政权意识,实现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党的执政和政权意识,是党为完成历史使命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实施领导的自觉观念。中国领导多次指出:把经济搞上去是政治,但仅仅局限在这点上就片面了。治安问题、民族问题等,也都是政治。治安工作是关系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各地党委、政府第一把手是当地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责任人,也已在党政领导中形成共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党委的领导仍片面地认为,抓好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是公安机关党委的事。没真正做到不仅在组织关系上,而且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廉政建设等各方面都把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轨道。从而削弱了当地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放弃了本来已掌握在手中的抓公安工作的主动权。,要把对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各项建设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的制度,来保障这支队伍的政治素质。

三、基层公安分局、派出所要增强服从服务意识,将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具有全面性、直接性和无条件性。基层派出所必须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将公安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这个全局的意识。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在开展贯彻“五条禁令”和“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的大讨论等各项重要活动和各项公安过程中,要多请示、多汇报,以求得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从每个党员民警入手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来确保处在公安工作第一线的基层派出所的队伍的政治本色。基层党支部要有团结、求实、开拓、进取的精神。要强化领导班子的团结、增强凝聚力,抑制和消除“内耗”。班子成员要牢记“两个务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当好开创基层公安工作作新局面的带头人。作为基层党支部的班长,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正确发挥良好导向性功能,起火车头作用;必须具有较强的统御力,协调力,具有发挥一班人积极性的才能,形成向心力,凝聚力;必须具有以诚待人,宽容待人的良好素养,具有民主作风和廉政公正的形象。

总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对公安派出所的党的建设,既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基责,又要双管齐下、相互协作、相得益彰,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公安派出所的贯彻执行,维护一方的社会安定稳定,促进一方经济腾飞,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奋斗目标的实现。


心得二:关于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面前,如何抓好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所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民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促进派出所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定的政治治安环境,这是旗县公安机关党委和派出所所在乡镇(街道)党委的共同任务。笔者是敖汉旗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主抓全局的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因此对基层公安派出所的党建工作有一定的体会和感悟,下面就结合本人几年来的工作实际,提出几点思考。

一、公安机关党委要增强党要管党意识,确保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抓好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党建工作不仅是乡镇党委的职责所在,也应该是公安机关党委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虽然在前几年,旗县一级公安机关党委就把所属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和党员划归属地乡镇党委管理。从组织关系上看,派出所党支部已不再隶属于公安机关党委,但从开展基层公安工作的客观需要看,公安机关党委仍然必须注重抓好这方面的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以此促进整个基层公安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业务建设。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党委必须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中心任务,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基层一线。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应该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发挥支部一班人的指挥、协调能力,务求抓好每个党员民警管理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切实解决“为谁从警、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思想认识问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警观和权力观,具有良好的行为导向,以带动全体民警推动公安业务的开展,确保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的完成。实践证明,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与搞好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是紧密相联、浑然一体的。党建工作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建立和健全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各项制度,增强管党责任、强化管党职能是做好基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前提。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又是开展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强有力的保证。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业务工作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统一体。因而公安机关党委不能只抓基层派出所行政领导班子建设和业务建设,而忽略抓好党支部建设,特别不能把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这个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着力点给忽略了,而应继续高度重视基层派出所的党组织建设。那种认为基层派出所的党支部隶属乡镇党委管理之后,公安机关党委担子就轻了,就不宜再“插一手”的观点是极为片面的、应予以纠正。

二、乡镇党委要增强执政、政权意识,实现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新形势下乡镇党委面临的重要任务。党的领导是通过执政来体现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强化执政和政权意识,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党的执政和政权意识,是党为完成历史使命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实施领导的自觉观念。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乡镇党委如果放弃了对基层派出所的领导,就意味着放弃了执政地位,放弃了党的领导。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能不能解决好发展问题,直接关系到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邓小平同志在论述改革、发展、稳定的辩证关系时,一再强调稳定压倒一切。中央领导多次指出:把经济搞上去是政治,但仅仅局限在这点上就片面了。治安问题、民族问题等,也都是政治。治安工作是关系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我们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顺利进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这点,为官一任,能否造福一方已作为考核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志。各地党委、政府第一把手是当地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责任人,也已在党政领导中形成共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党委的领导仍片面地认为,抓好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是公安机关党委的事。没有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廉政建设等各方面把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工作纳入自己管理的轨道。从而削弱了当地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放弃了本来已掌握在手中的抓公安工作的主动权。因此,乡镇党委必须从抓好基层派出所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各项党建工作入手,来实现地方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要克服过去那种只注重抓经济工作,忽视抓社会稳定;对公安队伍只注重使用而忽视教育管理的此重彼轻的片面做法。要把对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各项建设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的制度,来保障这支队伍的政治素质。通过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同党员民警的谈心活动和培养党外积极分子的工作,了解民警队伍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同时,通过派出所党支部把地方党委关于解决当地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党委政府在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决策贯彻落实付诸实现,确保一方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所在乡镇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良好治安环境。

三、基层派出所要增强服从服务意识,将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具有全面性、直接性和无条件性。基层派出所必须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将公安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增强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这个全局的意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要自觉接受当地党委的领导,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要当好党委参谋。要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学会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利益矛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基层政权的稳定。在开展贯彻“五条禁令”和“大走访”开门评警等各项重要活动和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过程中,要多请示、多汇报,以求得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在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公安业务工作方面要领会党委的意图,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部署。在具体工作中,要自觉做到“三个坚持,三个主动”。一是坚持将本辖区治安形势和情况,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二是坚持将公安部门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安排向党委、政府请示;三是坚持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党委、政府反映。“三个主动”一是对涉及全局性工作主动提建议;二是对影响政治稳定的因素,主动排查反映情况;三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主动挑重担。忠实履行公安机关“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使命。促进所在乡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要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从每个党员民警入手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来确保处在公安工作第一线的基层派出所的队伍的政治本色。基层党支部要有团结、求实、开拓、进取的精神。要强化领导班子的团结、增强凝聚力,抑制和消除“内耗”。

班子成员要牢记“两个务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当好开创基层公安工作新局面的带头人。坚决克服派出所长与指导员闹矛盾,主官与副职闹矛盾、副职与副职闹矛盾的争权力大小、利益多少和相互拆台的现象,排除无原则的纠纷,防止出现相互戒备、相互攻击乃至最后两败俱伤,事业受损失的结果。作为基层党支部的班长,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正确发挥良好导向性功能,起火车头作用;必须具有较强的统御力,协调力,具有发挥一班人积极性的才能,形成向心力,凝聚力;必须具有以诚待人,宽容待人的良好素养,具有民主作风和廉洁公正的象。才能带领党支部一班人和全体民警去开展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公安机关党委和地方党委部署的各项任务,保证队伍具有坚强战斗力。

四、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要增强齐抓共管意识,共抓党建促和谐

搞好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是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的共同任务,确保乡镇一方的社会政治稳定,也是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的共同责任。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应致力于共同抓好基层派出所党支部建设。不要使基层派出所的党建工作处于谁都想抓、谁都不抓的“真空”地带,或者形成公安机关党委只抓基层派出所的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不抓党的组织建设,而当地党委只抓基层派出所党的组织建设,不抓公安业务工作的片面认识。两个党委在抓基层派出所的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方面,虽然各自的着力点不同,各有侧重,但目标却是相同的。因此,要增强齐抓共管的意识,经常性地相互协调交流情况,形成优势互补。对于基层派出所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以认真分析研究,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找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衔接点,防止出现相互脱节、“两张皮”的现象。保证基层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正常运转,共同把好进人关、用人关,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这支队伍的整体功能,保证基层派出所民警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使之成为一支在党委领导下的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重大政治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总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公安机关党委和乡镇党委对公安派出所的党建设工作,既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双管齐下、相互协作、相得益彰,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公安派出所的贯彻执行,维护一方的社会安定稳定,促进一方经济腾飞,确保构建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心得三: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安党建工作的思考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使命,只有具备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障,才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力,完成我们的使命任务。目前,公安机关在党建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影响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因此,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

一、当前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公安机关党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党员意识有所弱化。我县公安机关共有民警207人,185名党员,极少数非党员,总体来讲机关党员民警比例高于基层一线党员民警比例。一线公安民警相对年轻、有活力、有朝气,有干好工作的愿望,但重业务工作、轻思想建设,主动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的意识还不够,相当一部分民警错误地认为干好工作就足够了,学不学政治理论、入不入党都无所谓。尤其是近年来,公安机关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压力也越来越大,使得公安业务工作日益繁重,成为不少党组织忽视党建工作的借口,能够了解掌握党的理论知识,具备一定政治理论素养的党员民警相对较少。

二是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有所欠缺。目前,基层党支部书记既是行政领导,又是党组织领导。他们往往都是从业务素质强的人才中脱颖而出的,党组织在对其考察时往往拿不出衡量该同志党建理论水平的标准,因此绝大多数的党支部负责人虽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而疏于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对党务工作理论知之不多,更是缺乏创新意识。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地开展党的工作,使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被弱化。

三是基层党组织作用有所削弱。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党组织的权力被逐渐削弱、作用被逐渐轻视,往往被看成是“务虚的”、“华而不实”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体会不到党建工作在指导和推动业务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主观上产生了重业务、轻党建的不良倾向。如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民警申请入党后,党组织往往注重申请人有向党组织靠拢的表现,而不注重日常考察培养,只注重业务工作成绩,不注重申请人思想认识是否真的提高,没有把申请人思想入党摆在一个重要位置来对待。这种做法容易降低党组织自身的威信,影响到党组织的先进性。同时,从硬件设施上来说,一些党支部缺少学习活动场所,学习资料和活动经费除上级下发外,平时的学习和活动基本上没有学习资料和活动经费,这种“无米之炊”的情况,很难使党建工作有创新和发展。四是抓党建的标准有所下降。主要表现在部分机关党组织工作中重制度的制定、轻工作的落实。制度订得多,但真正落实得少、或者说是落实的不彻底。事实上,制度建设水平的高低,有针对性解决问题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机关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其作标准就必然会降低,支部整体的进步提高更是无从谈起。

二、加强对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从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中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必须下大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党建工作是忠诚党的领导的保证。党建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开展党建工作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机关,担负着维护共产党执政的神圣职责,做好党建工作是完成公安工作的关键和前提。因此,只有充分认识我们党在现阶段的历史使命,才能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只有充分地依靠党建工作,才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民警的责任意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出色完成新时期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建工作是坚持服务人民的基础。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人民公安必须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扎实开展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把实践和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党员先进性、纯洁性教育等活动,多渠道、多层出、多形式地开展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坚持把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企业置于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环境,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党建工作是打牢公安工作的基石。抓党建强队伍是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党建工作的不断推进,强化公安民警的责任意识、宗旨意识,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促进公安业务工作更好的开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党建工作是抓好作风建设的关键。作风建设事关党的生死存亡,我们的党始终在探索建设廉洁高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机关工作作风。公安机关的健康科学发展,成在作风,败在作风;公安机关的外在形象,也好在作风、坏在作风,要坚决地与懒、散、空、浮、拖、骄、软、贪、奢、滑等不良现象作斗争,必须从思想深处入手,强化政治修养和品德教育,切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三、加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八大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在公安队伍建设中,党建是根本,是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是要增强政治敏感性,永葆公安队伍的政治本色。政治敏锐性是每个共产党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获得人民群众的最大满意。二是改进和加强学风,加快学习型机关建设步伐。党中央强调要“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这是对全党提高学习和实践能力的具体要求。广大公安民警要牢固树立“长期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和本职工作,不但要学习好本职业务知识,还要学习好政治理论,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三是坚持从严治警,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机关。坚持从严治警,就要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严肃警纪,加强廉政教育,保障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人民警察法》、公安部“五条禁令”,不断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的力度,努力减少和消除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程序等行为,总结、巩固和发展公安机关各项教育活动的成果,不断提升公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率和公信率。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贯穿于整个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始终,扎实开展“开门评警”、“警民恳谈”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公安工作,树立公安机关良好的作风形象。坚持“长走访”,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使民警乐于走访,自觉融入到群众中,在群众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

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的渐进过程,要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在发展中改进,在改进中完善。要通过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来解决机关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扎实工作,为保证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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