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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绿化实施方案(2)

时间: 01-16 栏目:话题作文

2、组织开展试点立体绿化建设。开展立体绿化试点建设,要着力抓好工程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力求打造成精品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设计种植方案。种植方案必须报送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定种植方案后,各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市城区绿化办公室负责试点工程的指导、督促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要规范立体绿化成果的管理工作,聘请或指定专业队伍(人员)加强苗木成活后的养护管理,整理归档相关立体绿化工程档案资料,制定完善有关立体绿化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好立体绿化成果,保证立体绿化效益的最大发挥。

3、总结推广立体绿化试点经验。立体绿化试点工程建设完成后,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部门、单位、团体参观各重点示范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和成功做法。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介再次宣传开展立体绿化的重大意义、方式方法、成功范例。使绿化意识深入人心,为全面推广立体绿化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全面推广阶段

在开展立体绿化试点工作基础上,从20XX年起,在市中心城区全面推广立体绿化工作。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1月份,制定下发《赣州中心城区立体绿化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将年度立体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和小区。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任务,制定操作性强、科学可行的绿化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将立体绿化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位,为全面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推广立体绿化工作既要统一组织和领导,又要各部门、各单位分工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市中心城区立体绿化工作,并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通过大力进行立体绿化宣传,动员社会、集体、个人共同参与,鼓励建设单位和个人对建筑物进行立体绿化。营造立体绿化的浓厚氛围,从而提高居民增绿、建绿、爱绿、护绿意识。

(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立体绿化资金来源,实行自筹为主、政府扶持的原则。市人民政府每年从地方财政中拨出一部分资金,建立立体绿化专项扶持基金,用于支持立体绿化建设和科研课题开发,奖励和表彰立体绿化先进单位、小区。

1、对开展屋顶绿化实行奖励政策。具体奖励办法由市城区绿化办负责制定,报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实施。

2、市中心城区内改制企业居住小区,其建筑物的立体绿化建设和管养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市立体绿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其立体绿化方案后给予资金补助。

立体绿化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市园林局负责建档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拆除。对人为毁坏立体绿化建设成果的单位、个人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罚金全部上缴市财政,列入立体绿化专项扶持基金。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立体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及时向市城区立体绿化办公室申报验收。办公室接到申报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派人到现场勘察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2、为鼓励开展立体绿化,将立体绿化率、垂直绿化面积纳入市园林化单位、小区评选的考核指标体系。将立体绿化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纳入每年度的单位、小区绿化检查评比工作。

3、制定出台赣州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根据不同类型的建(构)筑物,设定出建筑单体绿化率,制定详细的标准,引导和监督设计单位进行绿化设计。积极研究推广屋顶绿化承重和防渗技术,确保屋顶绿化顺利进行。

4、支持开展“赣州中心城区立体绿化”课题研究,积极研究、驯化适宜赣州立体绿化的乔、灌、花、草。为开展立体绿化提供充足的苗木资源。

(四)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市立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小区立体绿化工程验收情况,每年组织开展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年度立体绿化工程均列入评比表彰范围,评比出立体绿化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进行授牌表彰,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篇五:立体绿化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中宁县整体绿化水平,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为目标,以机关单位、学校、医院、酒店、企业、住宅小区等建筑物立体绿化为重点,组织和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垂直空间绿化活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力争把中宁县建成适宜人居、适宜创业的生态园林县城。

二、基本原则

实施县城立体绿化改造工程,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合理配置的原则;坚持多元投入、科学造绿、种养保活、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依托自然、因地制宜、传承文化、打造特色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任务

在县城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的楼房墙脚、庭院围栏等处栽植攀援植物,形成绿色幕墙和生态围栏,力争具备实施立体绿化条件的墙体、围栏立体绿化率达到85%以上;组织拆除违章建筑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破旧围墙、棚户等建筑物,因地制宜开辟绿地;节日期间积极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及沿街单位出入口、院内摆放花卉,打造全方位的绿色空间。

(二)具体任务

1、拆除县城内违章建筑和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破旧围墙、棚户等建筑物。

2、县城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酒店、企业、居住小区要对适宜立体绿化的各式围墙、围栏、楼房墙体、休闲小亭进行全面立体绿化,力争立体绿化面积达到19650平方米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月11日—2月19日)。对县城所有机关单位、学校、医院、酒店、居住小区等进行现场调查,研究确定可实施立体绿化改造的建筑物、围墙等。

(二)制定方案阶段(2月19日—2月28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立体绿化方案,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任务分工,抓紧做好苗木种植床的修整、换土以及苗木订购等前期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4月15日)。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要求组织实施立体绿化改造工作;立体绿化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立体绿化改造工程按时完成。

(四)检查验收阶段(4月25日—5月10日)。立体绿化工程全面完成后,由县城立体绿化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城立体绿化工程的质量、苗木成活情况等进行综合验收,达不到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

五、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卫生局、林业和枸杞产业发展局、宁安镇、新堡镇等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宁县城立体绿化改造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刘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城立体绿化工程的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立体绿化改造工程的全面协调督促落实工作,确保立体绿化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各有关单位、学校、医院、酒店、居住小区以及重点路段两侧企业负责各自范围内的立体绿化工作。公园、广场、主干道等处的立体绿化改造工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林业和枸杞产业发展局要抽调绿化专业技术人员跟踪做好苗木订购信息和技术服务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立体绿化改造工程,把这项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克服畏难情绪,千方百计解决资金投入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切实抓好落实,确保立体绿化改造工程按时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召开动员会,大力宣传立体绿化改造的目标要求和重要意义,广泛发动干部和群众,积极投身到县城立体绿化改造工程中。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大县城立体绿化改造工程的宣传力度,精心组织系列报道、专题报道、典型报道,全面宣传县城立体绿化改造工程的进展和成效,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县城立体绿化改造工程的督查力度,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较差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三分植、七分养”的思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抓好立体绿化的管理和维护,巩固立体绿化工作成果。新建的机关单位、学校、医院、酒店、住宅小区必须配套立体绿化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无立体绿化建设方案的,对工程建设项目不予竣工验收,强力推进立体绿化工程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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