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时间: 11-03
栏目:职责
职责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处),保卫主任由分管副校长分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2.可设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3.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职责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感,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一、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2、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3、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协作机制;
4、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5、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6、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7、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8、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二、教导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队伍建设;
3、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落实校区安全值班巡逻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6、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7、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负责学校安全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8、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职责三: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办主任在校长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学校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安全预案,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3、负责学校的常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4、领导保卫科工作,负责保卫科工作人员的考核。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
5、组织领导学校护校队、义务消防队工作。
6、指导、督促食堂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对食品的进货、保存、加工、留样等进行检查处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消防进行管理。
7、配合德育处对重大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及教育。对“后进”学生进行帮助,落实“育人至上,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
8、负责落实安全月报制,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联系上级对口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9、做好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职责四: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总务处
负责学校设施安全、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安全、基建安全、用电安全、锅炉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学校车辆安全、督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以及后勤职工的安全工作。
1、抓好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工作。严格卫生制度,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好学校食堂,杜绝师生食物及饮水中毒事故的发生。
2、做好建筑工程工地的安全监督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3、进一步规范用电线路布局、器材和配电室的各项设置,并定期检修开关、照明、空调、微机、电扇等设施,确保安全用电。
4、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消防预案,培训教职工及学生掌握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5、做好学校各项设施的维修工作。
6、做好后勤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7、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工作,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检查车辆的运行状态,确保司乘人员的乘车安全。牵头督查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团体及公司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检验是否合格、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是否拼装车、报废车等;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8、做好师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卫生工作,杜绝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9、负责门卫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校内防盗工作。
10、协助校长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档案工作、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处),保卫主任由分管副校长分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2.可设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3.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职责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感,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一、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2、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3、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协作机制;
4、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工作;
5、参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6、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
7、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8、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二、教导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队伍建设;
3、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落实校区安全值班巡逻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6、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7、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负责学校安全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
8、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职责三: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办主任在校长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学校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安全预案,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3、负责学校的常规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4、领导保卫科工作,负责保卫科工作人员的考核。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
5、组织领导学校护校队、义务消防队工作。
6、指导、督促食堂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对食品的进货、保存、加工、留样等进行检查处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消防进行管理。
7、配合德育处对重大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及教育。对“后进”学生进行帮助,落实“育人至上,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
8、负责落实安全月报制,接待上级部门检查,联系上级对口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9、做好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职责四: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总务处
负责学校设施安全、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安全、基建安全、用电安全、锅炉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学校车辆安全、督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以及后勤职工的安全工作。
1、抓好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工作。严格卫生制度,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好学校食堂,杜绝师生食物及饮水中毒事故的发生。
2、做好建筑工程工地的安全监督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3、进一步规范用电线路布局、器材和配电室的各项设置,并定期检修开关、照明、空调、微机、电扇等设施,确保安全用电。
4、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消防预案,培训教职工及学生掌握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5、做好学校各项设施的维修工作。
6、做好后勤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7、负责车辆行驶安全工作,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定期检查车辆的运行状态,确保司乘人员的乘车安全。牵头督查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团体及公司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检验是否合格、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是否拼装车、报废车等;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8、做好师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卫生工作,杜绝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9、负责门卫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校内防盗工作。
10、协助校长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档案工作、安全信息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