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2)
时间: 10-29
栏目:职责
工作,对学生要关心爱护,要深入宿舍,及时了解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有各方面困难的同学。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耐心细致地思想教育工作。
三、按照学校对住校生的安排,检查住校生的床位,不准随意调换房间、床位,不经宿管科批准,不准安排学生住宿。要摸清、登记住校生情况,建立住校生查寝档案。
四、按照学校要求,每日检查、督促学生宿舍内的卫生及内务整理情况,严格执行学生离舍检查放行制度,及时填写反馈单并做好工作记录。生活教师要每天两次打扫清理卫生间、厕所、走廊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做到不留污迹、不留死角;教育学生讲究公德,注意公共卫生,防止管道堵塞。
五、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统一保管宿舍钥匙,学生离开宿舍,要关好楼门;教育学生不要在公寓楼内追逐打闹,上下床铺注意安全。教育学生:禁止乱接电器,禁止在室内点蜡烛,禁止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特别注意用电、防火安全。
六、午休和晚上熄灯后,要严格清查就寝人数,认真督查就寝纪律;发现缺勤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对大声说话、洗刷等影响就寝纪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并记入班级量化。熄灯后严禁学生点蜡烛、打手电,不准学生加班加点或“开早车”。
七、抓好用电、用水管理,每天按时送电、停电,做到既节约用水、用电又保证供足、供好水电,有权监督学生开水的供应情况。
八、每天检查各宿舍有无损坏公物的情况,若发现,有室长签字,及时查找损坏公物的原因、责任人等,填写报修单,责成有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每天要对宿舍的卫生、就寝等情况根据《宿舍管理量化细则》进行跟踪量化,对值勤人员的检查到位情况,及时反馈到宿管科。
十、要严格执行一日24小时的值班制度,要求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接受学校领导及值班领导的检查,热情接待来访家长、外来参观客人。
十一、生活教师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对学生要平等相待。不得向学生推销物品,不得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歧视、讽刺、挖苦学生、损伤学生的自尊心,不得以粗暴态度和粗俗语言对待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侮辱学生人格,不得无故把学生赶出宿舍、放任或放纵学生,不能在学生面前吸烟,不得让学生或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和接受礼物,不得对学生施行诸如罚款等之类的处罚
职责五: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论,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好生活指导工作计划,交生活主管汇总,拟订学年宿舍管理工作计划。
二、每学期开学前,协同生活主管检查宿舍有关设备,做好寝室财产的登记工作,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学生入宿。
三、学生入宿前协同生活主管安排好宿生的寝室床位。
四、学生入宿后,指导学生实践“四学会”——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发展;使学生一切生活事务能自理自主。并物色好楼长、室长,指导其开展工作。
五、经常指导学生保持寝室整洁、美观。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指导学生在寝室内不得喧哗、不打扑克、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球、不踢球、不追逐打闹、不传阅内容不健康的报刊和书籍、不做不文明的娱乐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六、指导、组织宿生参加清洁劳动,坚持每天依时参加早操、早锻。
七、指导宿生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管理、指导学生做好宿舍内务、卫生、水电的使用,每天检查评比,每周评出模范寝室,给予表扬,并定时组织室长、楼长参观学习。
八、参与学生每日就餐纪律的管理工作。
九、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学习,经常与学生沟通,定期与室长、楼长开会研讨宿舍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与生活主管、班主任、年级长、德育处联系沟通,合力做好管理育人的工作。对因生活设施引发的问题,要给予重视,及时解决。
十、学生病痛要及时发现、通知校医,并及时报告生活主管、班主任和家长。
十一、坚持做好早操、午休、晚寝的考勤工作,严格执行宿舍纪律。
十二、指导节假日留校学生开展有关的文娱体育活动,不得让学生私自单独外出,不得私自带学生外出,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遇到突发时间,要及时与值班行政联系,冷静处理并上报。
十三、每天早、午、晚三次检查宿舍设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遇到偶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校领导,保卫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
十四、严禁外来人员及非本楼宿生进入宿舍。做好非正式时间学生进出宿舍的登记工作。
十五、学期中段及学期结束前,写好学生评语,交生活主管审查后,及时反馈班主任、家长,以便更全面更好平定学生操行评语、等级以及评选三好学生。
三、按照学校对住校生的安排,检查住校生的床位,不准随意调换房间、床位,不经宿管科批准,不准安排学生住宿。要摸清、登记住校生情况,建立住校生查寝档案。
四、按照学校要求,每日检查、督促学生宿舍内的卫生及内务整理情况,严格执行学生离舍检查放行制度,及时填写反馈单并做好工作记录。生活教师要每天两次打扫清理卫生间、厕所、走廊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做到不留污迹、不留死角;教育学生讲究公德,注意公共卫生,防止管道堵塞。
五、做好安全检查工作。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统一保管宿舍钥匙,学生离开宿舍,要关好楼门;教育学生不要在公寓楼内追逐打闹,上下床铺注意安全。教育学生:禁止乱接电器,禁止在室内点蜡烛,禁止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特别注意用电、防火安全。
六、午休和晚上熄灯后,要严格清查就寝人数,认真督查就寝纪律;发现缺勤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对大声说话、洗刷等影响就寝纪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并记入班级量化。熄灯后严禁学生点蜡烛、打手电,不准学生加班加点或“开早车”。
七、抓好用电、用水管理,每天按时送电、停电,做到既节约用水、用电又保证供足、供好水电,有权监督学生开水的供应情况。
八、每天检查各宿舍有无损坏公物的情况,若发现,有室长签字,及时查找损坏公物的原因、责任人等,填写报修单,责成有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每天要对宿舍的卫生、就寝等情况根据《宿舍管理量化细则》进行跟踪量化,对值勤人员的检查到位情况,及时反馈到宿管科。
十、要严格执行一日24小时的值班制度,要求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接受学校领导及值班领导的检查,热情接待来访家长、外来参观客人。
十一、生活教师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对学生要平等相待。不得向学生推销物品,不得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歧视、讽刺、挖苦学生、损伤学生的自尊心,不得以粗暴态度和粗俗语言对待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侮辱学生人格,不得无故把学生赶出宿舍、放任或放纵学生,不能在学生面前吸烟,不得让学生或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和接受礼物,不得对学生施行诸如罚款等之类的处罚
职责五: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论,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好生活指导工作计划,交生活主管汇总,拟订学年宿舍管理工作计划。
二、每学期开学前,协同生活主管检查宿舍有关设备,做好寝室财产的登记工作,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学生入宿。
三、学生入宿前协同生活主管安排好宿生的寝室床位。
四、学生入宿后,指导学生实践“四学会”——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发展;使学生一切生活事务能自理自主。并物色好楼长、室长,指导其开展工作。
五、经常指导学生保持寝室整洁、美观。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指导学生在寝室内不得喧哗、不打扑克、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球、不踢球、不追逐打闹、不传阅内容不健康的报刊和书籍、不做不文明的娱乐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六、指导、组织宿生参加清洁劳动,坚持每天依时参加早操、早锻。
七、指导宿生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管理、指导学生做好宿舍内务、卫生、水电的使用,每天检查评比,每周评出模范寝室,给予表扬,并定时组织室长、楼长参观学习。
八、参与学生每日就餐纪律的管理工作。
九、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学习,经常与学生沟通,定期与室长、楼长开会研讨宿舍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与生活主管、班主任、年级长、德育处联系沟通,合力做好管理育人的工作。对因生活设施引发的问题,要给予重视,及时解决。
十、学生病痛要及时发现、通知校医,并及时报告生活主管、班主任和家长。
十一、坚持做好早操、午休、晚寝的考勤工作,严格执行宿舍纪律。
十二、指导节假日留校学生开展有关的文娱体育活动,不得让学生私自单独外出,不得私自带学生外出,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遇到突发时间,要及时与值班行政联系,冷静处理并上报。
十三、每天早、午、晚三次检查宿舍设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遇到偶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校领导,保卫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
十四、严禁外来人员及非本楼宿生进入宿舍。做好非正式时间学生进出宿舍的登记工作。
十五、学期中段及学期结束前,写好学生评语,交生活主管审查后,及时反馈班主任、家长,以便更全面更好平定学生操行评语、等级以及评选三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