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经理职责
时间: 10-24
栏目:职责
职责一:房地产项目经理职责
1、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实现项目经营战略和目标;
2、监督并确认项目规划及运作管理等,包括项目评估、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风险及采购管理等;
3、负责制订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及质量管理规范等;
4、组织制订项目年度预算及利润目标等;
5、负责对内与对外的所有沟通和协调工作;
6、负责项目内部团队管理建设,包括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
职责二:房地产项目经理职责
1、保证项目业主和其它各有关方面满意
2、 指导和控制项目的日常工作
3、要善于应变
4、如实反映情况
5、及时收回和支付所有应当收进和支付的款项
职责三:房地产项目经理职责
一、在总经理和总工领导下,负责项目部全面工作。
二、对开发建设项目从开工到工程竣工的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
三、落实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包括"三通一平"、临时设施等。
四、配合有关部门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有关工作范围的各种手续。
五、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六、组织编制项目施工总体设计,制定工程总体进度计划。
七、组建工程项目班子,对工程项目班子人员进行配置,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八、审核监理规划,满足工程监理需要。考核项目监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及出勤情况。
九、对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
十、审核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经总工程师审定后下发实施。
十一、负责项目工程停水、停电、临时用工等签证的审核确认。
十二、参加个项目部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基础、主体工程验收。
十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项目的移交工作。
十四、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责四:房地产项目经理职责
1、 工程管理部经理作为公司代表,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向公司负最终责任;
2、 根据公司项目组织机构编制要求,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落实各管理人员职责,组织开展工作。
3、 负责建立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合同管理任务,处理好与乙方的合同争议和纠纷;
4、 参与选择施工总包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5、 全面控制施工质量、进度、成本,完成公司下达的建设任务;
6、 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动成本管理制度,并负有领导和实施职责;
7、 执行公司发布的各项指令,接受公司各业务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
8、 负责组织工程实施中政府有关部门、市政部门、公用事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面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
9、 定期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10、有对总价在1万元以下变更签证的签署或否定权;
11、在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的基础上,有选择专业工程师聘用权、员工辞退权;有奖金分配权,以及按部门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奖惩权;有员工升职、加薪建议权;
1、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实现项目经营战略和目标;
2、监督并确认项目规划及运作管理等,包括项目评估、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风险及采购管理等;
3、负责制订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及质量管理规范等;
4、组织制订项目年度预算及利润目标等;
5、负责对内与对外的所有沟通和协调工作;
6、负责项目内部团队管理建设,包括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
职责二:房地产项目经理职责
1、保证项目业主和其它各有关方面满意
2、 指导和控制项目的日常工作
3、要善于应变
4、如实反映情况
5、及时收回和支付所有应当收进和支付的款项
职责三:房地产项目经理职责
一、在总经理和总工领导下,负责项目部全面工作。
二、对开发建设项目从开工到工程竣工的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
三、落实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包括"三通一平"、临时设施等。
四、配合有关部门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有关工作范围的各种手续。
五、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六、组织编制项目施工总体设计,制定工程总体进度计划。
七、组建工程项目班子,对工程项目班子人员进行配置,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八、审核监理规划,满足工程监理需要。考核项目监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及出勤情况。
九、对工程进度款支付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
十、审核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经总工程师审定后下发实施。
十一、负责项目工程停水、停电、临时用工等签证的审核确认。
十二、参加个项目部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基础、主体工程验收。
十三、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项目的移交工作。
十四、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责四:房地产项目经理职责
1、 工程管理部经理作为公司代表,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向公司负最终责任;
2、 根据公司项目组织机构编制要求,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落实各管理人员职责,组织开展工作。
3、 负责建立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合同管理任务,处理好与乙方的合同争议和纠纷;
4、 参与选择施工总包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5、 全面控制施工质量、进度、成本,完成公司下达的建设任务;
6、 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动成本管理制度,并负有领导和实施职责;
7、 执行公司发布的各项指令,接受公司各业务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
8、 负责组织工程实施中政府有关部门、市政部门、公用事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面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
9、 定期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10、有对总价在1万元以下变更签证的签署或否定权;
11、在与人力资源部协商的基础上,有选择专业工程师聘用权、员工辞退权;有奖金分配权,以及按部门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奖惩权;有员工升职、加薪建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