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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行政秘书工作职责

时间: 10-20 栏目:职责
职责一:大学行政秘书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日常的行政后勤工作,传达落实领导指示。

2、负责学院的考勤管理和统计,做好在职人员造册登记工作。

3、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按学校有关设备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做好学院的设备管理。

4、负责学院教学、办公用品的保管、发放工作。

5、负责学院教室、办公室及相关区域的维修、维护工作。

6、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处理来信来访,报纸、文件的收取与发放及其它文史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7、负责学院办公用电话费用的交纳工作。

8、负责学院会议筹备及记录工作。

9、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10、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11、完成院办主任布置的各项工作。

12、建立统计更新,完善学院教师的个人信息整理工作。


职责二:大学行政秘书工作职责

l、调查了解全院行政工作的情况,向学院报送重要信息。协助院领导处理好院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事务工作。

2、草拟院行政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及其他全院性的规章制度等文稿。

3、安排院务会议议程,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准备、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检查院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根据院领导的指示,安排全院重要活动。

4、严格管理使用院公章,办理开具介绍信证明等手续。

5、接收处理各类行政文件和系内外有关单位的信函、电报、电话、通知,及时报院领导阅批,或交办有关人员承办,并做好催办、清退和归档工作。填写院工作日志和系大事记。

6、接待来学院的公务人员,妥善安排来信来访。

7、经常了解全院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的情况,根据情况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8、协助院领导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9、协同其他秘书人员做好立卷归档、统计报表、对外事务等工作。抓好本院范围及责任区域的工作秩序、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公民义务等方面的工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三:大学行政秘书工作职责

一、负责一般性行政公文、主任交办的文字材料及行政领导讲话和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负责由部门代单位起草的行政公文和有关文字材料的核稿工作;

三、负责组织大型行政工作会议的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四、负责每周会议安排的编制工作,协助主任做好其他会议的组织通知等会务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行政工作计划、办公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

六、负责办公室日常政务接待,来访客人接待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印章保管和监印、办理各种介绍信

八、负责办公用品、仪器设备、家具等购置、建帐、保管和发放;

九、负责办公室安全防范工作;

十、负责各项信息统计和管理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四:大学行政秘书工作职责

1、协助分管主任处理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参与学院综合性行政事务的实施。

2、草拟学院行政工作报告、总结、规划和决议、决定等综合性文字材料文件;草拟重要会议文稿和重要文件;草拟及整理院级干部讲话稿及有关资料。

3、 领取行政机要文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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