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篇一: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职工及家属进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遵纪守法、加强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
2、负责医院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宣传和组织群众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维护医院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3、负责医院职工常住户口和流动人员管理,做好单位职工户口的办理和登记工作,协助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
4、负责维持单位职工及就诊病员的自行车和摩托车停放秩序,努力做好车辆防盗工作。
5、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内部案件;依照法律对假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进行帮助教育;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6、定期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灭火器原料的定期更换,有检查记录,确保消防器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7、加强对重点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重大隐患,及时给予纠正。
8、负责检查和指导各科室兼职治安消防人员和门卫人员的业务工作。
篇二: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1.对师生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2.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同相关科室做好院内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3.起草、修订院内治安保卫方面的制度和工作文件,并贯彻执行。
4.及时调解处理院内的治安纠纷,维护院内的治安秩序,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院内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对院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5.检查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对全院各科室报请院方的安全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6.承担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8.负责管理集体户口及在院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借助派出所做好职工的户籍管理工作。
9.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院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10.协调和管理院保安队的工作;做好家属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家委会的领导。
篇三:新津县中医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企业治安秩序的意识;
三、制定和组织落实应由企业承担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四、根据需要选配保卫人员为治安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五、落实防火、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窃密等治安防范措施;
六、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企业稳定;
七、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企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并保护现场;
八、调解、疏导医院内部纠纷,协助机关查处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九、帮助、教育本院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十、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教育本院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十一、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院的暂住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
十二、参与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
篇四:医院保卫科工作职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维护单位的安全秩序。
2、服从组织领导,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不离岗、做好交接班记录。
3、坚持文明服务,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挂胸牌、站立服务、精神饱满,执勤中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4、严格加强出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停放,广场内不得有乱停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