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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工作总结(2)

时间: 08-06 栏目:总结

篇四: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的医疗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疗保险的文件精神,以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构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以完善制度、扩大覆盖面为重点,以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手段,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
    我县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文秘114版权所有!
  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参加医保的良好氛围,我局充分利用“五一”前夕的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日、十月份的劳动保障宣传周,走上街头,采取咨询、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就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缴费办法、医疗待遇、困难群体参保的优惠政策等进行了大力宣传,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健康之路》刊物3000多份,同时,还通过上门服务、电话联系、实地走访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止11月底,全县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10个,参保人数7472人,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04,其中:企、事业和条块管理参保单位39个,参保人员1211人。
  二、坚持“以人为本”,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我县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大工作力度,已初步构筑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一是从2006年7月起全面启动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待遇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出台了《x县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困难企业职工、已改制企业职工、失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等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三是为彻底解决农村户籍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问题,在全市创新地出台了《x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对农村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在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再办理住院医疗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手续,使他们享受了“三重保险”;城镇户籍的重点优抚对象,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337名重点优抚对象均已办理了参保手续。
  三、完善政策、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水平
  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量小,参保人员少,只有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上下功夫,才能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一是建立了定点机构信用等级评议制度,出台了我县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客观公正地对定点机构实行信用等级管理,建立了准入退出机制,引导其恪守诚信、规范运作;二是加强了医疗费用的报销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医保患者门诊及出院康复期用药量管理的若干规定》,同时规范了住院医疗费用报帐的操作流程;三是通过建立“四项制度”,做好“五项服务”等措施,强化了医疗保险服务意识,转变了机关和定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了医疗保险工作管理水平。“四项制度”是: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离退休干部担任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主要监督贯彻医保政策、“两个定点”机构及经办机构的服务质量是否违规等;定期通报制度,在醒目地段定期公布各网点主要药品价格、住院人均费用、药品费用、自费费用等;定点机构联系会议制度,召开定点机构座谈会,定期通报医保信息,采取各种方式,加强沟通,保证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审计公开制度,定期请审计、财政部门对前期财务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行。“五项服务”是:即时服务,公开医保政策咨询电话、个人账户查询电话、开通触摸屏,做到随时查询各项数据;上门服务,对有意参保单位、个人和定点医疗机构,将上门做好各项工作;异地服务,通过医疗保险网络的服务功能,采用灵活的方式,对参保人员实行异地托管等,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诊;日常查访服务,不定期进行住院查访服务,把各种医保政策向住院患者宣传,纠正违规行为;监督服务,通过医保网络观察住院患者的用药情况,实行适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离休干部、副县级以上待遇领导干部的医疗待遇得到保障
  按照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两个机制的要求,已把全县78名离休干部和70多名副县以上待遇人员的医药费实行了单独统筹、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台帐登记,确保了他们的医疗待遇;同时,积极为离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五月上旬,组织全县的离休干部进行免费身体健康体检,并建立了《x县离休干部健康档案》,及时向他们反馈体检的结果,受到了离休干部的一致称赞;1-11月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基金收入42.45万元,专项基金支出44.15万元
  五、加强征缴、健全制度,医保基金收支基本趋于平衡
  一年来,在基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医保基金的预算、分析、控制和决算工作,建立健全了基金会计统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报表上报制度和基金预决算制度,同时还建立了审计公开制度,主动邀请财政、审计部门对基金进行审核,确保了基金的合理规范使用;在基金征缴方面,主要是采取电话催缴、下发催缴通知单、上门催缴以及提供灵活多样的缴费方式,如现金、转帐、托收、不管是按年缴纳、按季缴纳还是按月缴纳,都能最大程度的满足要求。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今年1-11月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0万元,当期征缴率达99.5,较上年增加75万元,
    增长19;基金支出310万元,当期统筹基金结余和个人帐户积累分别为30万元和40万元;统筹基金累计结余59万元,个人帐户累计结累145万元。
  六、强化学习、规范管理,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制度,每周五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医疗保险业务知识学习,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实行不定期检查,并着重按照劳动保障部门要提高“五种能力文秘114版权所有!”的要求,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创新机制,使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各项能力得到了加强;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实行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年初结合《2006年全市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对各项工作作出了详细安排,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规范了各项操作流程,并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确保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完善了医保计算机网络建设,提高了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我县的医保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已与全县14家定点机构联网运行,今年五月一日开始,全县所有参保人员可凭医保ic卡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服务机构进行刷卡就诊和购药,简称“医保一卡通”,广大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网络化管理方便、快捷的服务;四是紧紧围绕医疗保险工作,加强了信息报道,加大了对外宣传的力度,1-11月份,在市级以上信息用稿数达15篇,其中:市级9篇、省级3篇、国家级3篇;五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安排,今年我局新农村建设的建设点是在金坑乡元田村上坳口,在人员偏少的情况下,仍然派出一名干部专抓此项工作,除按规定上交了新农村建设的费用,还从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挤出资金支持建设点的新农村建设,较好的完成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存在问题
  1、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形式单一不够新颖,覆盖面小,基金总量不大,抗风险能力不强。
  2、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待遇人员的医药费单独统筹机制虽已建立,但统筹基金的正常超支缺乏有力的保障机制。
  3、进一步加强对“两个定点”的监督管理和医、保、患三者关系的协调,加大定点机构、参保单位的信息交流力度,保证经办机构、定点机构和参保单位之间的信息及时互通,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确保他们的医疗待遇。
  2007年工作思路
  1、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医疗保险政策、业务经办流程,使医保政策不断深入人心,为医保扩面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千方百计扩大医保覆盖面,重点是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和外资、民营企业,同时,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上要有新的突破。全年参保人数达到9000人,力争9500人。
  3、充分运用我县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把握灵活的参保原则,采取“分类指导、区别对待、降低门槛、逐步吸纳”的方式,切实解决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居民、困难企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
  4、进一步完善定点机构考核指标体系和准入制度,做好定点协议服务管理,督促定点机构严格执行“三个目录”,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医保义务监督员的作用,以监督定点机构的服务行为,降低不合理费用的支出,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不断理顺医、保、患三者的关系。
  5、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基金预算、决算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的预算、分析、控制、决算和稽核、检查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6、充分发挥我县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的作用,加强对“两个定点”的管理和基金的监控,真正发挥计算机网络日常经办、协助监管、帮助决策的功能,使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7、做好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加大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力度,建立健全工伤、生育经办流程,规范待遇审核支付工作。
  8、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干部的创新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经办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真正做到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对外服务高效便捷,树立医保经办机构的新形象。

 

篇五:石柱县2012年上半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在县人力社保局的领导下,我中心紧紧围绕2012年中央、市、县医疗保险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医疗保险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县2012年上半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运行情况

  (一)参保扩面情况

   截至6月底,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数461843人(农村414648人、城镇47195人),参保率为95.18%。其中参保人员中,普通居民424886人,城乡低保对象21494人,残疾人7608人(含农村1-4级残疾人7263人、城镇1-2级重度残疾人345人),农村五保对象1231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1990人,农村计划生育扶助对象4634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27586人,完成市下达扩面任务26994人的102.19%;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432人,完成市下达扩面任务5900人的92.07%。

  (二)基金筹集情况

   截至6月底,城乡居民医保已筹基金10121.21万元,占当年应筹基金13419.16万元的75.42%;职工医保已筹基金2815.79万元,完成征收计划5000万元的56.32%;生育保险已筹基金37.93万元,完成征收计划60万元的63.22%。

  (三)基金支出情况

   今年1-6月,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6251.81万元,占当年应筹基金总额13419.16万元的46.59%。其中,住院补偿支出5002.68万元,占基金支出的80.02%;门诊补偿支出1204.04万元,占基金支出的19.26%;儿童大病补偿支出45.08万元,占基金支出的0.72%。职工医疗保险县内基金支出1425.54万元,占当年已筹基金2815.79万元的50.63%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8.89万元,占当年已筹基金37.93万元的23.44%。

   四、参保患者受益情况

   今年1-6月,城乡居民医保共有23.45万人、64.68万人次就医补偿,补偿人数、人次分别占参保人数的50.78%、140.06%;人均住院补偿1402元,比去年同期1144元增加258元,增长22.55%;住院实际补偿比例为49.60%,比去年同期46.78%提高了2.82个百分点;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66.45%。职工医保共有1785人次住院,人均住院补偿7986元,县内住院实际补偿比例为68%,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为72%。

   二、主要工作

  (一)积极准备,加快市级统筹推进步伐

   1、开展考察调研。了解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的政策衔接、网络建设、参保管理、两定机构管理、基金管理以及具体工作步骤、措施等。

   2、做好统一规划。制定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纳入市级统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主动与市级有关部门沟通,了解市级统筹的具体要求,反映我县的实际情况。

   3、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信息数据的采集、上报、比对工作,召开了社会保障卡信息修改培训会,目前各乡镇正在进行数据修正和补采照片工作。

   4、及时处理职工医保市级统筹遗留问题。按照职工医保市级统筹的有关要求,对我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积极与市局相关处室多次衔接,部分遗留问题得到了解决。办理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和个人身份参保348人,换发信息错误等社会保障卡624张。

  (二)完善协议,加强两定机构管理

   1、经多次讨论、认真分析、征求意见,修订完善了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条款。

   2、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服务质量作了严格的要求,重点加强了住院病人的管理,制定了公开、透明的考核指标,切实加强住院费用的控制。

   3、对2012年的服务协议内容进行了培训,对两定机构的服务协议实行集中、统一签定,与228个定点医疗机构和39个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违约责任。

   4、定期对《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今年1-6月,下路镇中心卫生院、万朝镇卫生院等6个定点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服务协议》相关内容,存在未给患者提供日清单、在院率差、挂床住院等问题,按《服务协议》规定,共扣取违约金27800元。

  (三)指标考核,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

   对住院费用符合补偿比例、实际补偿比例、次均住院费用、平均床日费用和门诊一般诊疗费用等重点指标进行定期考核,政策指标由中心直接确定,控制性指标依据前三年数据,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一致确定,以共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据统计,今年1-6月,城乡居民医保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符合补偿比例为92.27%,比去年同期的89.87%提高2.4个百分点;县内住院实际补偿比例为54.48%,比去年同期的52.29%提高了2.19个百分点;县内次均住院费用为2163元,比去年同期的2254元降低91元;县内平均床日费用为264元,比去年同期的285元降低了21元。但还有马武镇中心卫生院、中益乡卫生院等21个定点医疗机构未达到规定考核指标,共扣减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资金65913元。

  (四)强化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1、定期开展住院病历评定。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服务行为评定专家组,每季度对审核人员抽取的有争议的住院病历进行评定,主要查病历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辅助检查、临床用药、治疗和收费是否合理。今年一季度评定住院病历250份,其中有138份病历存在滥用辅助检查、不合理用药和不合理收费现象,占病历的55.2%。有28个定点医疗机构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共扣减违规费用27388元,同时按《协议》规定承担1倍的违约金27388元。

   2、加强病人回访。采取日常和定期回访相结合的方式,日常回访是审核人员根据每月的报账资料通过电话随机抽查回访;定期回访是由乡镇合管办和村组干部定期负责对每季度就诊的住院病人进回访,同时医保中心根据回访情况进行抽查。今年1-6月,共回访住院病人、发生费用较大的慢性病病人1239人次,回访过程中查获大歇镇卫生院协助2名患者冒名顶替,发现1名患者冒用同姓名骗取补偿,共追回补偿金20790.60元,同时扣大歇镇卫生院10倍违约金24532元。

   3、注重日常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在每月提供报账材料时,还必须提供住院病历资料,审核人员通过查看报账资料和核对网上信息相结合的审核方式,对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核。今年1-6月,抽查县内报账资料8443份,抽查住院病历5762份,审核县外住院报账资料2886份。在日常审核中,共查处过度使用辅助检查、滥用中医服务项目、乱收费等问题,共追回违规补偿资金25432.77元。

  (五)积极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开展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按床日付费试点。根据不同类别疾病在治疗过程中的病情进展规律,对医药费用进行分段并包干各段床日费用给医疗机构,病人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补偿,而定点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则按实际住院天数和包干费用来结算补偿的一种付费机制。按床日付费后,试点医疗机构的业务总收入虽略有下降,但纯收入却有所增加,参保患者的住院医药费用明显下降,实现了医疗机构支持、老百姓认可的“双赢”效果。试点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453元,较同类非试点医疗机构的797元减少344元,降低了43.16%;试点医疗机构的平均床日费用为74元,较同类非试点医疗机构的115元减少41元,降低了36.65%;试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实际补偿率为74.4%,较同类非试点医疗机构的71.08%提高了3.32个百分点。

   2、开展了门诊一般诊疗费用实行总额支付。根据各乡镇当年的参保人数、门诊发病率和各乡镇辖区内所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的门诊就诊人数及人次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核定各乡镇辖区内所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费的补助限额。补助原则:总额预算、限额使用、据实支付、超支不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量大,现有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医保中心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3名,管理各类参保人员51万人,管理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351个,人均管理参保人员3.92万人,人均管理“两定”机构27个。由于服务监管对象多,工作面宽量大,现有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单位参公后医疗相关专业人员招不进来,影响了工作有效开展。

  (二)无办公用房,群众办事极不方便

   医保中心由于没有办公用房,现分别在县卫生局和县工商银行两处租用房屋办公,并且在县卫生局租用的办公用房属D级危房。由于一个单位分两个场地办公,而且场地狭窄、办公设施落后,这不仅给单位工作和管理带来不便,也给老百姓办事带来很大不便。

  (三)医疗服务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目前,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定点医疗机构获取更大的利润,出现了一些不良医疗服务行为,如过渡使用辅助检查、滥用中医服务项目等违规行为,医保中心虽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但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依然困难。

  (四)住院医药费用的增长较快

   由于我县未开展门诊统筹,导致门诊病人住院化现象突出,加重了住院医药费用的增长。今年年1-6月,全县城乡居民保险共发生住院医药费用总额为10509.9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848.20万元增加3661.70万元,增长了53.47%,远超过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 按照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办公室安排,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加强培训,广泛宣传,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工作。

  (二)加大宣传和动员力度,认真搞好201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工作,按时完成筹资工作任务,确保参保率达95%以上。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一次医疗保险全面督查工作,重点对《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加强医保中心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完善中心内部机构设置,着力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强化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医保工作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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