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青年个人事迹材料(2)
教研活动是载体,课改教研是先导。为此,我在所从事的教研工作中积极探索,勤于实践,做好新课改的模范带头人。在这方面,我积极观看各种教学观摩课和报告会,不断充实自己,借鉴优秀的教学方法,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在担任教研组长期间,深知肩头的责任是重大的,而这项工作对我来说是全新的,所以工作中经常虚心请教,耐心指导。认真组织开展集体备课、公开课及课后评课的工作,促进新上岗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不断提高。我把各种教学观摩课和报告会的先进理念在科组中交流学习,认真组织教师们参加各项比赛活动,在领导的支持和各位同事的努力下,大家齐心协力抓教学的好势头,无论是教学工作还是其他事务,均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关爱学生,无私忘我
工作八年来,五年是班主任,今年更是高三文科试验班的班主任,班主任工作琐碎而繁重。尤其是高三班主任,学生的学习压力越来越大,心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这给学生带来的不良影响非常大,需要班主任心理疏导,及时解决。文科班女生较多,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常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产生矛盾,需要班主任经常调解纠纷。总之,事无巨细,班主任都得操心。
高中的学习生活犹如一场马拉松比赛,不仅是身体素质和技能的比拼,更是意志的较量。我经常选择一些典型的事迹,利用主题班会,及时地教育、鼓舞学生,使他们树立高远的目标,明确人生的方向,具备感恩意识、责任意识、公共纪律意识,踏踏实实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但到了高三,学生对成功的渴望极其迫切,反而使他们对挫折的承受能力愈加薄弱。学习中遇到的一个小小的难题、一次考试没考好,都可能使他们放大挫折和痛苦。所以又用哲理故事使学生认识到:挫折是生命的基本形态,人类便是在一次次的挫折中取得经验教训,一步步走向成熟和成功的;挫折能够丰富人生,锤炼意志,从而激励学生正确地面对挫折,将挫折变成进步的台阶。
班里有3个学生父母离异,作为班主任,我也很难解决他们这方面的心理问题,只是细致耐心的、旁敲侧击的教育他们要做一个正常的健康的人。生活上处处关心他们,学习上坚持原则,不作任何让步,绝不因此而降低标准。其中,有2名学生都能自强、愉快地在这个大家庭中生活学习,并且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作为班主任我更相信学生,尊重学生,我相信每一位学生都有自己的创造强项,每个学生都有一定的长处和闪光点,要善于发现学生的长项,抓住每一个教育良机,适时表扬、鼓励。体贴后进生,培养他们的自信心、自尊心、自强心,不让后进生成为掉队的孤雁。另外,我积极组织开展读书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娱表演等形式的主题班会,展示学生各方面的才能,发展个性。让学生自己组织、自己管理、自己发展,逐步形成一个健康向上、团结协作的班集体。
我的班级管理比较民主,学生相对自由一些,学生的个人意见表达的也很充分,因此学生无论成绩高低,秉性各异,都非常喜欢这个集体。
四、广泛参与,引领发展
利用业余时间,和同事方孟珅老师积极参与各种文体活动。其中,相声和朗诵,在包括国家级的比赛中多次获奖。连续四年在学校的元旦联欢活动中担任主持并表演节目,在高二年级学生特长展示活动担任总导演,受到师生及家长的好评。也正是因为这方面的爱好和表现,在2011年被区教委吸收为“大兴区青少年艺术教育研究会”的会员,而我是其中为数不多的非专业出身的老师。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近几年来,无论是教学还是教研,无论是纪律还是成绩方面,本人都取得了一些成绩,赢得了学生和家长的普遍赞誉。成绩的取得,更让我深知,在教育教学这片热土中,我要更加努力,更加勤奋,用自己的汗水和心血去拼博。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为了心爱的教育事业,执著追求,无私奉献,展现出绚丽多彩的讲台人生。
篇五:“十佳青年”个人事迹材料
作为一名学生,我深知学习的重要性。法学学习需要严谨扎实的态度和勤于思考的精神,在大学里,我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作为学生干部,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在2011-2012学年我综合成绩排名第一,智育成绩班级第十,并获得了专业二等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我广泛涉猎各类书籍,并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努力提升自我修养,在学习中进步。
承上下,统筹团学帷幄中
初进大学,我加入了大学生青年法学会。作为法学专业的一名学生,我深深地认为应该将自身的专业、兴趣与志向结合起来,服务他人,创造价值。
经过一学年的社团工作,进入大二,我荣幸的成为了大学生青年法学会的会长。会长,一个象征着光荣与责任的职务,既是鼓励,更是挑战。而我也一直秉承着发挥专业职能,实现社团价值;坚持踏实肯干,不断提升学习的想法和态度去发展社团的,更为逐渐营造有力高效,团结一家的社团氛围而不断努力的。从社团联合杯辩论赛到模拟法庭,从12.4法制宣传到即将举行的青法十年会庆,伴随着一次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和青法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我也为我和身边青法人以及整个青法的成长而感到欣喜。
同时我担任了班级团支部书记,组织同学开展各类团的活动,如“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践雷锋精神,塑造美丽心灵”等主题团日活动;凭借我的优秀表现,我于2012年9月成为xx学院团总支组织委员,协助老师开展各项团的工作,如第二届大学生法律文化节、四业经验分享交流月活动,积极主动地发挥团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同年12月,我很荣幸入选为安庆师范学院第八次共青团代表大会代表,在此过程中我不仅更多的参与到院校的团学建设中来,更与众多优秀团代表进行了经验交流,获益匪浅。
担道义,法制宣传尽职责
大学生青年法学会的宗旨就是提升同学们的理论知识和法律素养,同时给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施以援手,我们学习法律的初衷亦是如此。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借此之机,我组织并亲身参与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与众多青法人分赴安庆师范学院菱湖校区和龙山校区、菱湖社区、大龙山司法所、大龙山镇周边部分村镇及小学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法律帮助以及农村法律情况调研等工作。
法制宣传活动的重要部分就是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让群众们尤其是老年人摆脱由于文化水平或者经济条件等种种限制而遭受的不公平,取得了极佳的效果。胡美珍是一名普通的退休工人,几年之前,她的女儿将她的房屋和财产非法侵占,并把她赶出了新家,虽然经过法律手段进行了判决,但她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拿着一纸判决书却拿不回自己的财产,胡美珍老人陷入了无助。在法制宣传日活动当天,她拿着判决书和相关材料来到了法制宣传点,向我求助。我在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后,向老人说明了可以通过向法院请求执行判决的方式进行维权。问题得到了解决,老人兴奋异常,她对我称赞道:“我们这些上了年纪人,没人帮忙又不识字,出了事眼前一抹黑,有了这个咨询的地方,真可算是给我们解决了大问题,真希望这些大学生以后多来几次!”这就是对我最珍贵的认可。
与此同时,在进行法制宣传的过程中,我也对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进行简单的了解,发现一些居民的法律意识较之以前有了较大的提高。当我对一位市民问道“您对罪犯的辩护人有什么样的看法”时,他的回答给了我一个小小的惊喜,他说道:“每个公民都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罪犯也是如此,但是辩护也只能为了公平正义而辩护,不能为了辩护而辩护,让其他人尤其是受害人遭受损失,这其实也是权利和义务在法律生活中的体现。”不得不说,这让我感到欣喜的同时也对自己接下来的工作更具信心。看到了成果,便有了更多的希望。但是事实也曾给我泼了凉水,让我意识到部分人群法制知识不足、法律意识欠缺的问题。当我听到部分村民发出“打老婆,做错事就打嘛”、“出嫁了的女儿,没有财产继承权”等言论的时候有些生气,又有些无奈。农村的贫穷与愚昧是限制农村法律知识普及的一大障碍,但这也正是普法宣传应该而且可以做的,看来,面对农村的普法宣传是一个长远而且重大的任务,是我们每个学法人的责任,应该引起我们每个人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