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
时间: 04-16
栏目:总结
定了区县(市)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XX-XX年年环保目标;完成了市长同区县(市)政府、市直委办局签状的有关工作。
6、局系统目标:组织制定了区、县(市)环保局、局系统重点工作目标及对上年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并分别以哈环综文件印发。起草了对区、县(市)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组建局系统各部门目标管理联络员队伍,召开联络员会议,对联络员进行目标管理培训。
7、牵头拟定省委考核我市领导班子指标和市委考核各区、县(市)领导班子指标。
四、环境统计工作
1、指导、协调完成XX年上半年全市环境统计工作;收集上报XX年度社会统计公报环境保护有关数据。
2、上报市统计局XX年度统计年鉴环境保护部门数据及材料。
3、组织、协调完成了环境质量公报的审核工作。
五、城考工作
1、“城考”工作:完成了上年国家“城考”工作综合汇报、指标核定及说明、佐证材料收集审核及上报工作,“城考”结果通过了国家局组织的专家审核。
2、指导4个县级市上报省局XX年“城考”结果,并进行审核上报。
3、指导机关各部门及直属有关单位学习国家总局新调整修改的“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
6、局系统目标:组织制定了区、县(市)环保局、局系统重点工作目标及对上年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并分别以哈环综文件印发。起草了对区、县(市)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组建局系统各部门目标管理联络员队伍,召开联络员会议,对联络员进行目标管理培训。
7、牵头拟定省委考核我市领导班子指标和市委考核各区、县(市)领导班子指标。
四、环境统计工作
1、指导、协调完成XX年上半年全市环境统计工作;收集上报XX年度社会统计公报环境保护有关数据。
2、上报市统计局XX年度统计年鉴环境保护部门数据及材料。
3、组织、协调完成了环境质量公报的审核工作。
五、城考工作
1、“城考”工作:完成了上年国家“城考”工作综合汇报、指标核定及说明、佐证材料收集审核及上报工作,“城考”结果通过了国家局组织的专家审核。
2、指导4个县级市上报省局XX年“城考”结果,并进行审核上报。
3、指导机关各部门及直属有关单位学习国家总局新调整修改的“十一五”期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