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2)
3、尽快出台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
4、加强入园项目用地后管理,提高入园项目质量。根据园区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围绕支柱产业和关联度强的项目招商,加快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从现在起,要坚决实行四不准:一是不符合产业规划的项目不准入园;二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准入园;三是投资强度低于100万元/亩,容积率低于0.5,建筑密度小于40%的项目不准入园;四是投入产出率低、经济效益不高的项目不准入园。对已入园的项目也要对照上述要求进行整改,确实无法整改的,要逐步进行清理淘汰。严禁擅自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或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对闲置土地的企业依法收取闲置费,闲置二年以上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厂房闲置的限期出租;限期内仍未出租的,由园区办统一出租、出租年限不少于5年,月租金按每平方米2元确定。
5、加大土地报批力度,争取省市支持,尽快调整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破解用地难题。
6、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园区服务水平。加强对涉园建设及涉企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从严查处破坏招商环境的人和事。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用实际行动践行县委、县政府对园区企业实行“服务零收费、环境零干扰”的公开承诺。一是对入园企业的事务,积极建立和推行专人受理、定点办理,全程代办、限时办结制度,坚决杜绝服务过程中推诿扯皮、拖延索卡的行为。二是要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园区企业用工服务要坚持“自主聘用,双向选择,市场引导,政府促进,部门扶持,定向培训”的原则。实行政府推动与市场中介相结合,在着力实施市场中介,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用工有偿服务的同时,充分发挥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劳务输送,引导务工人员积极参加就业培训,合理运用职业技术培训、阳光培训及再就业培训等资源,大力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每年输送务工培训4000人,不断满足园区企业用工需求。逐步改善园区居住条件,妥善安置长期在园区务工的住房困难员工。四是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充分授权、封闭运行的要求,实行园区内的事情园内办,各涉园建设服务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统一安排和部署,做到步调一致、各司其职,灵活运用政策,确保园区建设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