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半年总结
篇一:20xx年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半年以来,我校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综治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政法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平安平利”的部署和要求,竭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影响稳定的事件,尽力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一、领导重视,确保综治工作落到实处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建设“平安校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领导为成员。并进行了明确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齐心协力的工作局面。把综治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了年初工作目标责任考评中,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同奖惩,积极稳妥地行使综治一票否决权,切实把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责任明确,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我校根据县委县政府和政府直属部门的要求,于年初向本校各科室下发了《二oo八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同时,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xx”的工作部署,把平安建设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明确了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认真抓好落实,推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人抓,措施有落实。
三、加强管理,扎实有效地抓好宣传教育工作
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校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禁止教职工参与“lhc”诈赌活动、“flg”xx组织以及“黄、赌、毒”等社会丑恶活动。能针对本单位的问题开展整治工作,措施有力。全校教职工在社会活动中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任何不安全事件。并根据我校工作实际,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并多次利用黑板报、公布栏宣传各种法律、法规。
四、狠抓落实,使综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为了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我们根据“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治方针,既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政法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又挖掘内部潜力,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起预防长效机制,对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随时做到大事有人抓,小事有人管。一是学校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如节假日值班制度等,并制定了奖惩措施。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我校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对重点部位专人守候,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无事故。这些制度的完善,使学校的各项管理步入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做到了事事有章可循,处处有人管理。二是增加投入,对学校的图书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增添物防设施,整改安全隐患,实行专人负责专人守护。通过这些有效的措施,有力地提高了学校的防范能力,使各部位的安全守护做到了全天侯、全方位、不失控,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安全稳定。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目前,我校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校园安全稳定,秩序良好,广大教职工及学员的法制观念得到增强,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的存在,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我校到目前为止仍没有自己的独立校址等,客观限制了我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总之,我们将在上级综治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工作、开拓奋进,努力促进全年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为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我县经济腾飞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二:20xx年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大兴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法委直接指导下,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综治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创建最平安地区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经过全镇上下通力协作,精心组织,有力地打击和预防了犯罪行为,调处了矛盾纠纷,为全镇的经济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和维稳作用,维护了镇区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由于全镇综治基础工作做得比较扎实,目前已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为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法制教育。稳定压倒一切。我们镇党委、政府始终把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党委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常抓不懈,形成了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创建及综治办成员单位全力抓的良好局面。年初,党委、政府分别与各村支部书记、镇直机关负责人签定了综治责任状,实行社会治安一票否决,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同时,调整和充实了综治领导小组成员,有公安、司法、法庭、民政、计生、城建、工商、税务、学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操作,定期分析全镇各阶段治安形势,确定工作重点,组织好全镇治安防范工作。镇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舍得投入资金,印刷“四·五”普法教材培训普法骨干,使全镇真正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普法宣传队伍,到课堂、田间、村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各所学校聘请法制校长,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社会状况好于往年。
二、突出重点管理、强化措施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强化防范措施。今年,我们本着实现刑事案件发案率进一步下降,民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要有明显提高的两大目标,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创安活动,努力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范实,在区公安局的支持指导下,我镇在去年底就把镇区推广使用红外线装置,提高镇区防盗能力作为打击犯罪、创建最安全地区的一件大事,摆上工作重要位置,镇里拨出6万余元资金,扩招辅警力量,确保有足够人力全天候值班待警,目前我镇红外线科技防盗报警一条街已初步形成并运作,年底将实现200户沿街商户安装技防设施。二是加强对重点及流动人口的管理,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首先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改变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做法,通过改善他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其次是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重点做到了社会闲散青年辍学学生、流失生的教育,关心这些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防止他们误入歧途,坚持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不惜投入精力净化其成长环境,并经常开展对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专项治理和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切实解决了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三是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作为加强社会治安防范的一项基础工程,摆上重要位置,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针对农民的热点难点及重大性突发性的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解决,建立起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司法、信访合并办公,前三季度村组排查矛盾纠纷162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镇调处中心调解矛盾纠纷43起,成功率达100%,确保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镇。及时发现和掌握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动向,做到了预警在先、措施在先,及时缓解矛盾,较好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抓好队伍建设,坚持严打方针。为了保证建设一支拉得出、反应快、打得响、高素质的治安队伍,今年,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防范思维、体制、措施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调整在联防队,新组建保安联防队,并在全镇招聘了42人思想先进、工作过硬、退役武警为镇保安联防队员,实行保安有偿服务和治安服务承诺制,加大全镇巡防工作力度,提高巡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规范保安联防工作,镇里还制定了《保安队员职责》、《执勤巡逻制度》和《业务学习制度》等。同时,实行岗位激励和追究机制,较好地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共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7余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3名,参与调解民事纠纷40余起,与此同时,镇派出所也始终坚持严打高压阵势,特别在社会治安综合集中整治工作中,配合党委政府排查不稳定因素和刑事犯罪苗头,制定整治目标及工作措施,大力破案追逃,加大打击镇、村、市霸的力度,对多发性地区实行公开巡逻和伏击守候相结合,打现行、挖团伙、追逃犯,有效地消除了治安隐患,召开公开拘捕处理大会2次,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四、做好帮教工作,增加两劳人员的信心。我镇98年以来,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08人(其中今年新增14名),为了做好他们的帮教工作,预防重新犯罪,镇里专门又调整帮教组织,加大力度,并明确了由综治办负总责,镇帮教小组采取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与两劳人员见面,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辅导有关法律知识,提高他们法治意识,增强他们的生活信心,与此同时,为杜绝他们重新复燃,组织到会,让他们接受再教育,由于我们镇帮教工作扎实,并落实到实处,全镇无一人两劳释放人员重新犯罪。
篇三:交警大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半年工作小结
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我大队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做到综治工作与交通管理紧密结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确保了辖区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交通堵塞,不发生车匪路霸案件;市民的交通法律法规意识、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交通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小区创建工作效果明显,挂点帮扶抓基层创安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有措施、有落实。综治工作成效显著,现将半年工作小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组织部署,层层落实责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关系到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大队领导非常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使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XX任组长,副大队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大队各科、室、中队负责人组成,负责综治工作的落实、督促和检查,并明确了责任,确保了综治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9.5”、“1.15”会议精神,强化事故预防措施,加强治安防范。
半年来,我大队坚持综治工作与交通管理相结合,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措施,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1-6月份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1起,死亡16人,伤27人,直接经济损失82850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62.5%、30.4%、63.5%、64.3%。
1、开展了百日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为全力做好元旦、春运和“两会”期间的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工作,根据省总队和赣州支队的统一部署,我大队从XX年12月10日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反超载、纠违章、查黑车、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百日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全队民警统一思想,以切实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加强源头管理和路面巡逻疏导,实行对路面24小时的有效监控,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加强对山区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路面巡逻,严密监控。查纠客运车辆超载126起,无牌无证车辆(包括二轮摩托车)379起,报废车4起,疲劳驾驶52起,超速行驶563起,违章超车27起,酒后驾车16起,占道行车81起,有效地消除了交通事故隐患。
2、开展了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县乡道路、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的势头,切实消除县乡道路、农村公路交通中各类不安全隐患,我大队采取分片责任制的方式,从4月1日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市乡道路上非客运车辆载客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3、进行了“三无”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我市前段时期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辆、右盘车辆、报废车上路行驶突出,“三无”车辆交通事故严峻的现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从5月份起,我大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整治“三无”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三无”车辆90辆,有效地遏制了“三无”车辆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
4、加强源头管理,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大队组织人员对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点普遍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客运单位负责人、车主、客运驾驶员会议,健全源头管理责任制,与涉车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12份,特别是对客运驾驶员的资格资质进行了一次全面审查,查阅相关的交通肇事记录和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走访了驾驶员培训学校,并对培训学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不适应驾驶客运辆的驾驶员予以清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当即与有关负责人签定整顿合同,并限期整改。进一步强化了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点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从源头上堵住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投资10余万元增设各类交通警示牌17块。同时加强对汽车站的管理,做到客运车辆车进站、人归点,避免客运车主为争抢客源而引发的治安事件。
5、加强路面巡逻监控力度,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五定”巡逻责任制,加强路面巡查监控的密度和力度,切实提高路面管控和快速处置各种公路治安案件的能力,积极推动乡镇政府、村委会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对重点路段实行重点巡查,严查超载、超速、超员以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根据边远圩镇还存在农用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载客和摩托车违章严重等现象,组织警力深入到各乡镇,特别是日东、九堡、岗面、拔英、万田等边远乡镇,取缔货运农用车、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等车辆非法载客行为。今年以来,累计纠处超载、超速、超员以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4270余起,查扣农用车8辆,三轮摩托车27辆,无牌无证摩托车5320余辆。
6、加强公路治安防范工作,及时处治公路治安案件。大队在XX中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XX治站和206、323收费站等出省、出市必经之路设立执勤点,以便接到指令后,迅速进行布控、查堵犯罪嫌疑人。
篇四:社区20xx年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们在街道党工委、维稳办、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按照《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在社区开展以争创“平安社区”“无毒社区”“无邪教社区”为载体的活动,有效地遏制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稳定、祥和、优美的生活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齐抓共管,共建和谐: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上半年,我社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以创建“平安社区”为目标,突出固本强基,切实加大防控力度,狠抓防范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防范措施,辖区治安形势良好。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法制意识
我社区居委会 利用 黑板报、 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了以“抵制邪教,倡导文明”、“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活动,增强居民的法制观念,使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