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监所上半年工作总结(2)
2、切实做好日常宣传工作。一方面,做好本所重大活动包括重要会议、监督员培训和业主培训、专项整治等宣传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日常卫生监督信息(包括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工作措施、成效等)、卫生法律法规、医疗保健、卫生防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方面的知识宣传。
3、加强简报等各种内部刊物的宣传工作。编写、整理所监督信息稿件、简报共12篇,卫生常识10条及有关宣教图片。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项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开展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保证卫生质量,对辖区内的181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现场卫生监督,针对问题和隐患出具了39份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限期整改。特别注重对市政供水和自备水、二次供水的日常监管,采取定期检查和突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有效保证了居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高考前夕,对县城内的宾馆酒店和两所高考考点中学提前进行了卫生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宾馆酒店和各考点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各考点医务室的医疗安全及各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针对各单位存在的一些卫生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落实考前各宾馆酒店和学校的卫生安全措施,为考生在高考期间的住宿饮用水和医疗安全提供保障。
2、继续巩固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 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卫生监督资源的合理配置,实施科学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企业自律,促进社会监督,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和公共场所整体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3、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管工作,保障消费者健康去权益,根据沧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沧州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5月下旬开始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餐饮具未消毒情况下擅自开展经营活动,我局将3家涉案企业通告给肃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肃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消毒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发现2家单位都存在不能提供批次检验报告,包装及标签内容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执法人员出具整改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4、加强医疗市场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1)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行医
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开展打击无证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市县联合、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等措施,突出长效管理,着力治理源头,采取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上半年对无证行医集中力量进行了10多次打击,针对无证行医者和监督部门打时间差的特点,我们还专门利用节假日等休息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打击,有效地震慑了非法无证行医行为。
(2)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和谐的医疗环境
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继续设专人对医疗机构在平面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监测,发现有2家医疗机构发布了违规医疗广告,给予警告、立即改正的行政处罚。
(3)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专项监督工作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监督机构加大了检查和处罚力度,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及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及处置情况,执法检查发现一级以上医院对医疗废物管理处置比较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主要是个体诊所与村卫生室。我所对38家不合格单位给予了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及其管理,杜绝了医疗废物流向社会而造成危害。
5、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开展了两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在耀华购物广场设置咨询台,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和发放宣传资料,全方位地宣传职业病监管及防治知识。我们还举办了一期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班,组织有关企业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共23人参加了培训。
(五)规范卫生许可,严格审批程序
深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范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上岗卡的发放管理。半年来,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51份,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51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年审17张;培训从业人员219人,合格219人,发放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219张。
1、由于缺少专项经费投入,加上卫生监督执法车辆不足,取证工具缺乏,制约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个别一次性卫生用品存在标签、说明书不规范,个别超市、药店消毒产品索证不全、把关不严,不能提供所售产品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3、部分理发美容场所的洗消设施配置不全或不使用,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难度较大,仍存在从业人员未经体检培训合格上岗的现象。
4、饮水卫生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净化辖区医疗和食品环境。
2、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继续围绕与老百姓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医疗、公共卫生以及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卫生监督执法职能。
4、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着眼重点任务,带动全面工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对市政水厂、自备水厂以及居民生活饮用水末梢水的监督检测,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工作的监督管理。
5、继续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力度,全面促进量化工作的开展,力争9月底全面完成量化工作任务,全方位促进监管单位的自主规范管理,降低公共场所的卫生风险度。
6、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巡回监管力度,规范管理,确保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