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办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政府采购办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监督、监管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下,市政府采购中心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坚持“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工作理念,狠抓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办事透明化、服务效率化,确保了审批采购项目优质高效地完成。元至六月份,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实施集中采购143次,其中公开招标5次,竞争性谈判15次,询价采购123次,完成采购金额 2118.8万元,节约资金335.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2.9%。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采购规模进一步拓展
今年以来采购中心努力拓展政府采购规模,扩大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和节约优势,采购项目进一步丰富,安全设备、水面打捞设备已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在服务民生方面,完成了市委政法委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软件、梁子湖区和华容区中央医疗补助项目的采购;在服务三农方面,完成了国土整治办公室占补平衡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公共安全方面,完成了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和双港大桥超载动态监控系统工程的采购。半年来采购中心主动服务,急事急办,精心安排,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及各单位重大项目,6月份首次进行了公务车辆加油的定点采购,同时还完成了2011-2012年度辆维修、公务车辆保险、公务资料印刷项目的定点采购,在采购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为采购人提供更简单更快捷的服务,方便了市直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中心在完成市直单位采购任务的同时,还接受了梁子湖区、华容区以及梧桐湖新区重大项目的采购,指导和帮助区级政府采购部门开展采购工作。
(二)采购程序进一步规范
中心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把规范采购程序放在第一位,一是针对新形势下政府采购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整合修订招标文件编制程序,统一制定招标文件的基本内容,确保招标文件合规、合理;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规规章等,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明确了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了招标程序的规范有序;三是对重大采购项目,主动与采购人联系和沟通,充分倾听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一些技术需求比较复杂的采购项目及时邀请有关专家组织论证,确保了采购项目公平、公正;四是坚持把好资格审查关,根据不同项目的类型,制定较为合理的资质要求,先由中心专人进行资格预审,与供应商明确相关职责,后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进行资格终审,仔细对照各项目的资质条件逐项审核,有效确保了招标采购的成功率。
(三)风险防控进一步筑牢
作为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机构,采购中心着力源头防腐,紧紧围绕规范二字,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公正,重点从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工作“阳光化”、手段电子化等五个方面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建立了政府采购执行环节公正、透明、规范、高效的“阳光采购”运行机制。
一是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信息全部上网,供全国各地供应商免费查阅、下载、使用。通过公开,促进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同时也能制约暗箱操作。
二是实行评标专家临时随机抽取,即在投标、开标的当天,由采购中心、财政局人员在市财政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通知评标专家,到采购中心评标室封闭评标。从时间、机制上制约了外界影响评标专家公正的行为。
三是实行开标、评标现场音视频录音录像监控,全程监控监督开、评标过程,促进了开评、评标现场的言行规范。
四是评标结果及时在规定的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的监督和质疑。
五是完善了采购文件系列标准范本,实行了重大和复杂项目上网邀请专家论证制度,建立了重大项目招标文件会审制度,从招标文件源头促进了招标采购工作的公平和规范。
政府采购中心人员牢固树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为全面、规范地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活动效果进一步增强
在“机关联基层、干部联群众,促科学发展、促社会和谐”活动中,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中心全体党员从2月上旬开始,多次到太和镇谢培村走访,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沟通交流,帮助春耕生产;进入群众家里,同吃同住,体验群众生活,了解群众所想所盼,为村民讲解惠民政策。在走访过程中,中心根据谢培村实际情况,指导村党支部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措施,完善村级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了美化、绿化、净化活动,集中治理整顿环境卫生,并送垃圾桶20个;帮助谢培村开展了“一事一议”工作;组织中心全休人员帮助结对户开展春耕生产2天,为结对户送种植方面技术资料5份;在中心资金异常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多方筹措,为谢培村筹集资金50000元。通过开展以上活动,增进了与基层群众的感情。
总之,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依然存在诸多的困难与问题,比如中心机制不够健全,采购业务不断增加而人员过少,采购的规模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拓展等等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推动我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二:市政府采购中心XX年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中心的政府采购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市纪检委的监督下以及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按照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财政工作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一五”规划和中纪委提出的深化和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为契机,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三个部长令,不断加大规范采购力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上半年实现政府采购支出4,7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节约资金672万元,节约率达12.49%,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市政府及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要求,切实抓好我中心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我中心研究制定了《**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和目标,根据政府采购工作的特点,求真务实地提出防范商业贿赂的自律机制,逐步建立积极、合理的防控和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努力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并以全党正在开展的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坚持依法采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意识,提升队伍的整体职业道德素质,展现出政府采购中心文明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窗口形象。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范文为第一范文网作者原创作品-转载请加第一范文网外部链接!]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并联系政府采购实际,适时提出了“以热爱政府采购事业为荣,以危害政府采购事业为耻,来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以服务好政府采购对象为荣,以背离政府采购对象为耻,来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效率提高;以崇尚先进政府采购管理为荣,以不学政府采购法规为耻,来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创新和法规培训工作;以勤于政府采购工作为荣,以应付政府采购工作为耻,来大力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工作上水平;以同心同德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为荣,以损害他人的政府采购利益为耻,来大力推进构建和谐政府采购工作;以诚实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为荣,以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耻,来大力推进政府采购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以遵守政府采购法规为荣,以违反政府采购法规为耻,来大力推进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内商业贿赂的工作;以勤俭建设政府采购事业为荣,以在工作上放纵私欲为耻,来大力推进采购中心自身建设工作”的政府采购荣辱观。
三是严格执行中心人员的“八不准规定”:一不准泄露应当保守的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二不准发表影响采购结果公正性的言论和意见;三不准误导采购人采购某种品牌或型号的商品;四不准在采购活动中收取报酬;五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六不准收受采购人或供应商的好处费或回扣;七不准在采购当事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八不准向采购人或供应商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是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批准的采购方式执行。大型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要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预审、发售标书及组织招标预备会答疑。投标、开标、评标、定标,要在市纪检委、市财政局、采购单位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下依法规范操作。中标结果要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要在确认投标书所提供各项资料均属实并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后才能与中标供应商签定政府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