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
篇一: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范文
为切实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沪人社就(2011)1077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春节前,区人保局、残联在全区联合开展了“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重点对区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实施就业援助,通过认真制定援助计划、落实援助责任、提供就业岗位、落实社会保障等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活动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工作小组,制定活动方案
建立由区人保局局长、区残联理事长为组长,区人保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人保局、残联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就业援助月工作小组,就如何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讨论研究,统一制定我区援助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主题、时间、内容和形式。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保局就业科,对援助月活动相关工作进行沟通协调,明确分工,责任到部门。同时,区人保局、区残联分别对街镇各自所属条线部门作工作布置,并组织予以贯彻落实。
二、实施步骤扎实有序
(一)认真组织调查摸底
各街镇社保中心结合帮困送温暖活动,认真组织就业援助员、助残员调查摸底。一是调查掌握辖区内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集中宣传就业援助政策;二是对辖区内上述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入户家访,具体了解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二)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责任到人
就业援助月期间,各街镇社保中心均搜集了不少于10个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实行边排摸、边安置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认真拟定了援助措施,明确安置时间和岗位去向,为每位援助对象制订了个性化的援助计划,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积极配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等政策的落实,确保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区残联一方面安排各街镇社区助残员深入就业困难较大的残疾人家庭,确切掌握就业困难人员实际情况,为未就业援助对象度身制定个性化就业援助方案,实施针对性的援助措施。另一方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和特点,梳理、挖掘了一批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开发阳光职业康复援助基地岗位,向未达到残疾人按比例分散就业比例的社会用人单位收集残疾人就业岗位,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最大程度的确保一批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通过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就业。对有培训意愿的残疾人,组织其参加合适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或定向培训,并帮助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三)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是我区“二个职能部门”步调统一,方案下达后即在本系统作具体布置,协同工作,为全区顺利开展援助月活动奠定了氛围基础;二是在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市民服务中心残疾人就业服务窗口设置咨询服务专窗,受理援助对象政策咨询;三是区、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横幅宣传;四是通过区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这些举措,为我区营造就业援助和促进就业的宣传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开展了就业援助月主题日活动。
1月13日,开展了就业援助月主题日活动。一是区人保局、区残联、区就业促进会在区人保局大厅联合举办就业援助月主题日专场咨询指导服务活动,同时开展就业援助专场招聘活动,集中推出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二是会同泖港镇人民政府在该镇联合举行送岗位等专项援助仪式,主要内容包括为援助对象送岗位和为大龄无业残疾人提供就业补贴两方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市人保局和市残联有关部门负责人、区人保局局长、区残联理事长、泖港镇镇长出席专项仪式并作重要讲话;三是我区各街镇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就业援助月主题日活动,在辖区内有针对性的送出一批岗位。主题日当天全区共推出岗位399个,求职登记126人,意向录用和现场录用45人,受理政策咨询192人次。松江电视台、松江报对本次活动作了全程跟踪报道。
三、活动成效
(一)援助月活动期间,共走访就业困难人员135名,共组织专场招聘会14场次,193名援助对象获得就业岗位(其中:安置在公益性岗位78人,企事业单位吸纳就业115人)。帮助援助对象享受政策66人,落实各类补贴52.89万元。-
(二)通过组织街镇残联收集一批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岗位信息,帮助推荐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73名,其中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吸纳就业56人,为482名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发放就业补贴24.341万元。
(三)通过服务专窗和主题日专场咨询服务活动等形式,受理市民关于就业援助、职业指导、开业指导、社会保障、职技培训、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及残疾人等就业政策咨询500多人次,发放《就业创业政策一本通》、《当代青年职业精神和职业技巧》、《残疾人分散安排就业申报须知》等市和本区促进就业政策宣传资料800余份。
篇二:湖北省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39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010]687号)文件精神,湖北省于1月5日组织开展了以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为重点,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活动期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运作,与残联等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强化就业援助政策、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开展了一系列就业援助活动,成效明显。
一、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
“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全省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27342户,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32995人,其中女性就业困难人员18552人;组织专场招聘会349次,帮助2109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女性就业困难人员10937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34163人;认定零就业家庭522户,帮助501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597人。对于在“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仍没有就业的困难人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其进行登记造册,并作为今后就业援助工作的重点帮扶对象。
二、主要做法
(一)以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湖北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协调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共同研究制定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完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并全面组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机构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鄂州市成立以市委常委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成立专班,布置安排各项工作;武汉市、荆州市等地人社部门联合市残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援助对象、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宜昌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将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以援助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就业氛围
湖北省各地为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参与“就业援助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就业援助专题报导,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平台优势,贴近群众,广泛宣传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援助活动,使援助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宜昌市、鄂州市将招聘活动时间、活动主题、举办单位、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个数、主要工种、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当地主要报刊和电视台公开发布;荆州市在当地电视台成立专题栏目,解读就业政策,现场答疑支招;恩施州依托建立的“三级联动”网络,通过各村劳动保障信息员,将收集到的岗位信息发放到广大农户手中;咸宁市组织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上门服务,进行职业指导和政策宣传,并在街道和社区张贴招聘岗位和培训信息;通过上述举措,使就业援助对像及时了解和掌握就业扶持政策和用工招聘信息,帮助其选岗应聘,促进就业。
(三)以入户调查为基础,摸清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援助月活动期间,各地紧密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通过开展入户调查,摸清各类劳动者底数和就业动态,不断更新基础电子台帐数据;并在日常建立的就业信息库中重点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每一个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武汉、宜昌、黄石、襄阳、孝感、潜江等地对基础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各类数据一目了然,做到就业困难人员底数清、家庭状况清、下岗失业原因清、技能特长清、培训愿望向清、择业意向清等“六清”, 并随时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变动情况和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
(四)以“四送”活动为主题,多措并举,大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各地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活动主题,通过收集一批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信息;向街道社区下达收集公益性岗位目标任务;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对援助对象提供职业咨询和创业指导;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对特别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失业人员提供岗位适配服务,推荐就业等方式,人本服务,使得大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得到了有效安置,真正做到了“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 宜昌市、十堰市通过公益性岗位,对多次帮扶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安置;荆州市针对援助对象不同需求和特点,进家入户上门送岗位、送政策;黄冈市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为手段,稳定困难人员就业。
(五)以针对性帮扶为推手,重点扶持,努力完善就业援助保障机制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专门就业服务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号码,指定专人,突出重点,分类帮扶,对就业援助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个性化就业服务。一是对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或推荐简单实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二是对有能力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援助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实现创业;三是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四是针对援助对象类别,积极收集适合的岗位信息和组织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举办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农民工和妇女等专场招聘会,帮助实现就业;五是积极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帮助援助对象实现稳定就业。
三、下一步打算
就业援助月活动不仅在全省营造了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也为帮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奠定了基础。湖北省将已此次活动为开端,按照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和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的要求,切实完善人力资源动态摸查机制,健全援助长效机制;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跟踪服务,定期了解其就业状况和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对一时未实现就业的特别困难援助对象,要求各地专门建档造册,并分析原因,列为今年重点帮扶对象,为其量身定制就业援助计划,确定专门人员,落实责任,确保其尽早实现就业。在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方面,湖北省将加大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和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工作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就业扶持政策的社会绩效。
篇三: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
按照2012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我部联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于2011年12月下旬到2012年1月中旬组织开展以“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就业援助月期间,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基层摸查援助对象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方案,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国共走访62万余户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51.7万多名未就业困难人员,其中认定7.5万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帮助36万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4.2万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帮助59万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政策;认定近2.2万户零就业家庭;帮助1.8万余户零就业家庭中2.3万多人实现就业。
二、主要做法
各地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援助月活动中普遍组织开展了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常规项目,并以推动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效化发展为目标,更加注重实名登记、精细援助、跟踪帮扶、优化服务等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建设。
(一)实现实名登记,加强动态化管理。
随着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证工作的开展和全国就业信息监测系统的建立,部分地区对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纳入实名制、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如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和援助。
(二)提供精细援助,提高就业成功率。
各地在实施就业援助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分类帮扶和重点援助,充分考虑援助对象的不同困难,进行精细化服务,提高了援助对象的就业成功率。如安徽省合肥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和南阳市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对收集的岗位信息先行甄选,将与援助对象情况匹配度高的岗位直接送到援助对象家中,提高了援助效率和就业成功率。湖北省建立分类援助制度,对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简单实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能力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实现创业;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
(三)强化跟踪帮扶,促进稳定就业。
为巩固援助成果,各地着力加强援助后的跟踪服务和后续帮扶工作,不仅让援助对象就业,而且能够稳定就业。如北京、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重庆、贵州、甘肃、青海等地为强化帮扶效果,通过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等方式,跟踪了解援助对象的就业状况,及时落实各种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对在回访中发现再次失业或有就业愿望但未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纳入到日常援助计划,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详细掌握其就业后的基本情况,对尚未享受扶持政策的,积极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
(四)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服务能力。
为了更好地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各地在援助月活动期间,还组织力量加强基层队伍培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如辽宁省盘锦市通过举办就业政策培训班的方式,对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平台5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培训。山东省按照“删繁就简、方便易行”要求,重新梳理了各项就业服务业务流程,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统一服务准则,使环节更合理、操作更规范、流程更顺畅,既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压力。
(五)机构联动,促进残疾人就业。
各地人社部分积极与当地残联组织合作,开发岗位、落实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湖北省残联联合省人社厅、湖北日报共同举办“残疾人摄影技术创业培训基础班”,并跟进服务最终帮助培训班多名参训残疾人实现创业。重庆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通专门窗口,为残疾人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等相关证件,分类建立基础台帐。青海省残联与省人社厅,为省内10家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提供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奖励等经费共计496万余元。
篇四:再就业援助月活动阶段总结
市就业局:
根据吉劳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解决我县困难人员再就业问题,推进再就业援助制度化,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我局在圆满完成第一阶段各项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12月26日进入第二阶段,于2011年2月12日结束;活动期间结合春季招聘大会,开展“送岗位”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将开展的活动情况做总结
一、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我局从活动一开始就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协调有关部门,开发了一批社区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岗位;开发了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了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了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通过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新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1xxxx。
二、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
我局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用工信息并汇总后,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宣传栏及下乡走访等方式,充分利用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发布用工信息;同时与2011xxx县就业和再就业春季现场招聘会结合起来,发布用工信息,活动期间共计收集岗位705xxxx,发放就业信息资料1000xxxx份。
三、召开春季就业和再就业招聘会
2011xxx县就业和再就业春季现场招聘会于2011年2月7日顺利召开。招聘会共计收集7xxxx单位的就业岗位705xxxx,其中:省内381xxxx,省外324xxxx;会期三天的招聘会约1400xxxx次进场,达成意向399xxxx次,现场录用145xxxx人员,其中:405xxxx员5xxxx、低保对象2xxxx和xxxx残疾人就业。
四、积极做好后续服务
我局在下一阶段将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及援助对象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对没有成功录用的求职者及援助对象根据其情况进行调剂或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同时将针对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尽可能的实现充分就业。
总之,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以来,向就业困难人员宣传了政策,排除了疑难,并真正解决了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困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局将总结经验,努力开拓,常抓不懈,把再就业援助工作当作2011年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
篇五:就业援助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按照《关于开展XX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XX]325号)、《关于开展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XX]339号)、《关于开展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黔人社厅函[XX]835号)要求,我市于XX年1月5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共入户家访149户,发放政策宣传材料1万份,组织3次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提供合适就业困难人员岗位600余个,活动期间帮助242人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此次活动作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实际行动,受到就业困难人员的广泛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各级狠抓落实
为了帮助全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市(区县)就业局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活动,在全市就业工作会议上召集市(区县)的就业局领导开会研究,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活动的各项事宜,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