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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计生工作计划(2)

时间: 02-04 栏目:工作计划


三是统筹协调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各级各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土地、社保、就业、医疗、教育、集体林权等涉及个人和家庭利益分配的具体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和照顾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征地补偿等普惠政策与计生政策的衔接,避免简单地按人口数量分配各种集体福利和财政补贴,要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

(五)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网底建设

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关键在干部,重心在基层。在机构改革和编制调整中,要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人员的稳定,切实按照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足人员。要选好配强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乡(镇、街道)要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拔到计生工作岗位上来,要落实由后备干部担任乡镇计生办主任的规定,注意培养和使用优秀干部。要健全村计生管理员“县管、乡聘、村用”管理机制,做好村级计生管理员的选聘、培训和考核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对表现优秀的村计生管理员给予一定的奖励。积极继续做好县、乡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各级计生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继续抓好全市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要继续加强党建“三级联创”、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单位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大力推进政务、村务公开;积极参加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完善行风热线和舆论监督,不断巩固和扩大纠风工作成果;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工作,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六)充分发挥协会优势,着力打造计划生育工作生力军

各级计生协会要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整体素质,真正把计生协会建设成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有作为”的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要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进一步加强对协会“三联创”工作的指导,努力实现巩固一流村、提升合格村,促进一般村和后进村转化的目标。加快在流动人口和企业中建立计生协会的步伐,努力实现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各地要想方设法为计生协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市、区)要继续实行村协会会长每人每月40元的补贴,并落实好省上对村协会会长每人每月100元的补贴,要积极争取省上关于对财政困难地区基层计生协会开展活动给予适当补助的支持。二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要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做大做强幸福工程,推广“三结合”小额贴息贷款工作,拓展协会作为空间。各县(市、区)要继续落实好在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划拨5%作为幸福工程资金的要求。三要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决策机制,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要听取2-3次人口计生工作汇报,帮助解决人口计生工作难点、热点问题;要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建立科学的管理指标考核体系,实行党政领导、责任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三线考核。要求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决制止弄虚作假行为,坚持分类指导,抓两头、促中间,实行阶段点评、预警通报、黄牌警告、单列管理等措施,有效推动责任制的落实。要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把计生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奖惩相挂钩,失职的追究责任。

二是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问题,定期对本级和下级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当好同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主动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充分考虑人口因素,努力解决部分经济社会政策和管理办法与计划生育工作不兼容的问题。市、县(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每年要将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向领导小组作述职。

三是切实加大计划生育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决定》要求,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确保到2013年县及县以上财政投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以上。根据中央《决定》和省上要求,“国优”、“省优”县(市、区)人均计生经费投入要在2013年人均26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7元;“市优”县要在2013年人均22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4元。其中县(市、区)公共财政投入不少于16元,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平衡推进。坚持树典型、抓后进、促平衡,不断提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要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事件、重要指标的测报制度,对出生人口统计、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计生服务站所建设等方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不打招呼抽查,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要加大预警督查力度,每月一次进度通报、每季一次工作运行情况的分析通报、全年进行年度分析,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对列入2013年黄牌警告的乡镇进行重点帮促,帮助乡镇分析存在的问题症结所在,提出整改建议,促进工作平衡发展。通过抓好后进县、乡、村的转化工作,积极推动工作平衡发展。


篇五:2013年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12年我们全面落实党的xx大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执行计生条例,教育广大育龄妇女遵守计划生育条例,遏制人口过快增长,为我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切实推进我镇“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的建立,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广泛深入地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营造计划生育的良好环境,搞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力争我镇计生工作再上新水平、再上新台阶。确保县上下达的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二)深化宣传教育,倡导新型生育文化,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为主题的“双进”活动,提高宣传品入户率,提升育龄群众的政策知晓率。积极向上级宣传媒体投稿,大力宣传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经验,形成大宣传格局。

(三)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加快完善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格局、新模式。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基层基础管理,完善管理网络,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解决当前计划生育面临的新问题,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工作新经验。

(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计生干部执法水平,继续抓好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搞好村组计生宣传员和信息员的培训,引导他们开阔思路、提高工作水平。

(五)加强计生协会建设,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做好镇、村计划生育协会换界工作,全面落实协会工作规范。村级计生协会要协助村两委做好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提升村民自治水平。镇计生协会要配合镇政府,积极探索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切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镇计生服务站要不断优化服务结构,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开展以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健康预防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要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

(七)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依法行政是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我镇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不断强化计生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方式。对违法生育行为,严格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八加强领导,形成综合治理的格局。妇联、青年、公安、工商齐抓共管,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法定任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分工负责指导组和各职能部门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完成职责好的部门,提出表扬,并记入当年度考核成绩,对没有完成职责的部门要通报批评。

2012年面临的人口形势仍非常严峻,在成绩与问题并存,机遇与成功同在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在镇党委、镇政府和县计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群策群力,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使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开创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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