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工作计划(2)
时间: 02-23
栏目:工作计划
七、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监测,全面实现妇幼卫生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
八、加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
(一)制定天津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规划,指导我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发展。
(二)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队伍,每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有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培训。
(三)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示范基地。
(四)形成并完善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系列教材。
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强化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严厉查处无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广告的行为。
(一)强化妇幼常规报表质量,做好国家级、市级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统计和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二)完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妇科病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统计和分析。
八、加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
(一)制定天津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规划,指导我市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事业发展。
(二)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队伍,每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有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培训。
(三)建立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示范基地。
(四)形成并完善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系列教材。
九、加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
强化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严厉查处无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广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