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时间: 12-24
栏目:方案
篇一: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为充分运用这一生动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文明办〔2013〕1号),要求在全国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部署,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充分运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这一生动形式,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弘扬新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二、宣传主题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着重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扣“中国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文明餐桌、低碳环保等主题展开。
三、宣传内容
1、以“两会”胜利召开为契机,制作刊播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梦”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积极投身小康社会建设,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2、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制作刊播传承雷锋精神、倡导志愿服务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贡献智慧和力量。
3、以第三届省、市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为主题,制作刊播一批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争当楷模,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金昌再立新功。
4、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制作刊播以宣扬节日文化、传承中华美德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
5、以培育良好社会道德风尚为主题,制作刊播以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引导、文明传播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自省自律,不断增强道德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社会风尚。
6、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为主题,制作刊播以诚信建设和公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遵纪守法、讲究公德、谦恭有礼,促使食品行业、窗口服务行业诚信缺失和公共场所道德失范等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7、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主题,制作刊播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激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8、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题,制作刊播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四、工作任务
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各类媒体媒介紧扣“讲文明树新风”主题,设计制作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具体要求是:
报纸类:《金昌日报》按每期一个1/4版计,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6个整版;《镍都报》、《八冶建设》等企事业单位自办报刊,也要安排一定版面刊登。
电视类:金昌广播电视台各频道、金川公司电视台和永昌电视台每天播出1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6次。《金昌新闻》、《金川新闻》、《永昌新闻》前后等重点时段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
广播类:金昌广播电视台各主要广播频率每天播出10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5次。
期刊类:《当代金昌》、《金昌发展研究》和《西风》等期刊,每期至少刊登一个页面。
互联网:《金昌政务网》、《金昌文明网》、《金昌党建网》、《金昌新闻网》等政府网站、各职能部门网站和企业网站在首页位置长期集中宣传展示,每家网站每月刊载数量不少于10条。
手机类:移动、电信、联通三家电信运营企业,面向全市用户,运用手机报、短信、彩信、炫铃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每月至少5条,且不少于手机广告总数的20%。
社会媒介: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运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车载电视、户外广告牌、车体广告、宣传橱窗等媒介,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其中,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刊播的公益广告时长不少于广告总时长的20%,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车载电视等每天播出不少于10次。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运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广泛进行公益广告宣传。
五、运行机制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是一项长期任务,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各媒体要形成有效运行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工作机制。依托中央、省、市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手机类公益广告,集纳其他媒体的优秀作品,形成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媒体无偿选用。
保障机制。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各媒体要成立专门小组,明确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障,切实落实任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可选择信誉度高、公众形象好的企业冠名襄赞,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
监督激励机制。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对媒体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考评。市委宣传部指导和考评各类媒体,并会同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和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对电子大屏幕、广告机、楼宇广告、广告牌、公交站牌、主次干道、街巷和建筑工地等户外广告媒介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委外宣办会同市工信委指导和考评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纳入文明网站测评;市文广新局负责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文化场馆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交通局对交通运输工具、火车站、汽车站、机场、交通路口、停车场和道路隔离栏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商场、市场(含农贸市场)、餐饮店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旅游局负责对星级宾馆和旅游景点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教育局负责对各学校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对市直党政机关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体育局负责对体育场馆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全市其它公共场馆、公共设施和“窗口”行业和单位公益广告宣传由各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考评。以上考评纳入文明单位考核测评。长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不断推出优秀作品。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金昌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克俭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蒲海泉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宇锋 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苏小虎 市文明办副主任
高继荣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信息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副主任
张新才 金昌日报社副总编辑
孙红中 市工信委副主任
王立生 市工商局副局长
窦忠宝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方怀天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陆福生 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宋正天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王东升 市交通局纪检组长
杨永虎 市商务局纪委书记
王明举 市体育局副局长
胡彩霞 市旅游局副局长
姜智基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张宇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苏小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继任同志自行接替,不另行文。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是党中央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全市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好工作,推动正风正气形成。
2、加大力度,落实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组织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部署、职能部门抓落实的组织架构。要充分认识公益广告宣传的重要意义,定期研究、部署和督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刊播计划表,于4月10日前报市文明办。
3、加强指导,沟通协调。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全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总体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具体任务是:制定全市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方案和重大主题、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公益广告制作刊播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对公益广告刊播进行指导和考评。建立工作月报和季度通报制度,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每月22日前向市文明办报送刊播情况,市文明办综合上报,并进行通报。
篇二: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公益广告宣传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宣传平台,也是规范公众道德行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为了充分发挥公益广告的宣传教化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支持和参与治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XX】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的原则,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提高城乡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道德行为,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
二、公益广告的主要载体及宣传内容
公益广告宣传的主要载体为:独立式钢结构户外大型广告,车站、码头、广场、楼宇等电子显示屏,公共汽车、出租车车载式移动广告等;宣传内容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重点宣传治理“乱吐、乱扔、乱倒、乱穿”四乱行为。
三、工作范围
攀枝花建成区范围含东区、西区、仁和区、钒钛产业园区;米易县、盐边县城区。
四、责任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
牵头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公益广告宣传事宜,并指导区县搞好相关工作。
(二)市城管局
负责落实主城区大型户外广告公益广告宣传事宜,并按照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的原则,牵头组织在合适位置选点新建公益广告载体。
(三)市交通局
负责公共汽车站点广告位(含客运站、码头电子显示屏)及公共汽车、出租车车身及LED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四)市住建局
负责管辖人行天桥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五)市劳动人事保障局
负责落实市中心广场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六)电信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负责电信大楼正面墙体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七)各区县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八)钒钛产业园区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公益广告宣传事宜,并督促攀枝花市火车站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九)攀枝花保安营机场公司
负责机场停车场周边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
1月24日——2月1日,根据省、市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组织实施
2月9日——3月25日,各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完成公益广告制作发布工作。
(三)检查验收
市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督查督办。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来抓,确定相关领导专职负责,落实专人负责公益广告的管理和实施,确保完成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任务。对工作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予以督查问责。
(二)规范设置
户外公益广告载体必须牢固安全,形式要美观醒目,内容要紧扣主题、充分发挥宣传教化作用。
(三)灵通信息
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方案和进展情况。联系人:李世良;联系电话:3363903。
篇三: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2013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办委局联合部署在全国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此项活动作为2013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充分运用这一生动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为此,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内容
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展开,要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努力为枝江奋力冲刺全国百强营造良好氛围。公益广告可以直接从新华网、中国文明网等多家国家级网站免费下载、转播,各单位也可以自行制作刊播。
二、活动时间
我市于今年4月上中旬启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长期开展。
三、活动形式
1、制作固定标语:市河道局、石鲁灌区、胡家畈水库、火山口水库、善溪冲水库等单位制作2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江口排灌站、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至少制作1条固定宣传标语。
2、专栏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学习栏、公开栏等进行刊载宣传,定时更新内容,每个月更新刊出不少于2次。
3、电子屏宣传:以局机关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开展经常性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一般每月更换一次,重要节日期间,要加大在显著位置刊播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频次。
4、互联网宣传:利用枝江水利网首页位置转载、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长期集中宣传展示。
5、手机宣传:号召枝江水利qq群人员积极转载和通过自己制作等方式,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是2013年度全市文明创建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实施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宣传计划,长期开展公益广告宣传。
3、确保实效。按照枝文明办[2013]4号文要求,市文明办将对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并实行刊播情况季度上报制度,为便于集中上报,各单位务必于每个季度末月28日前将宣传情况上报到局人事科。对制作的固定标语、宣传栏等要拍成照片一并上传
篇四: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文明办[2013]1号)文件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形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着力提升人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实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正常有序开展,特成立中牟县“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芳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
张宏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建萍 县文明办主任
成 员:王平一 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海军 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孟明军 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闫文哲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周致远 县文广旅游局党组副书记
张青梅 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进兴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
孙慧莹 县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荀建峰 县商务局纪检组长
朱丽平 县市场中心纪检书记
张秀山 中国移动中牟县分公司经理
王承纲 中国联通中牟县分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由文明办副主任许文焕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内容
紧扣“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各自特长,突出特色优势,设计制作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为充分运用这一生动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文明办〔2013〕1号),要求在全国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部署,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充分运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这一生动形式,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弘扬新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二、宣传主题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着重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扣“中国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文明餐桌、低碳环保等主题展开。
三、宣传内容
1、以“两会”胜利召开为契机,制作刊播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梦”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积极投身小康社会建设,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2、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制作刊播传承雷锋精神、倡导志愿服务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贡献智慧和力量。
3、以第三届省、市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为主题,制作刊播一批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争当楷模,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金昌再立新功。
4、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制作刊播以宣扬节日文化、传承中华美德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
5、以培育良好社会道德风尚为主题,制作刊播以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引导、文明传播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自省自律,不断增强道德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社会风尚。
6、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为主题,制作刊播以诚信建设和公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人们遵纪守法、讲究公德、谦恭有礼,促使食品行业、窗口服务行业诚信缺失和公共场所道德失范等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7、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主题,制作刊播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激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8、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主题,制作刊播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四、工作任务
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各类媒体媒介紧扣“讲文明树新风”主题,设计制作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具体要求是:
报纸类:《金昌日报》按每期一个1/4版计,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6个整版;《镍都报》、《八冶建设》等企事业单位自办报刊,也要安排一定版面刊登。
电视类:金昌广播电视台各频道、金川公司电视台和永昌电视台每天播出1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6次。《金昌新闻》、《金川新闻》、《永昌新闻》前后等重点时段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
广播类:金昌广播电视台各主要广播频率每天播出10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5次。
期刊类:《当代金昌》、《金昌发展研究》和《西风》等期刊,每期至少刊登一个页面。
互联网:《金昌政务网》、《金昌文明网》、《金昌党建网》、《金昌新闻网》等政府网站、各职能部门网站和企业网站在首页位置长期集中宣传展示,每家网站每月刊载数量不少于10条。
手机类:移动、电信、联通三家电信运营企业,面向全市用户,运用手机报、短信、彩信、炫铃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每月至少5条,且不少于手机广告总数的20%。
社会媒介: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运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车载电视、户外广告牌、车体广告、宣传橱窗等媒介,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其中,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刊播的公益广告时长不少于广告总时长的20%,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车载电视等每天播出不少于10次。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运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广泛进行公益广告宣传。
五、运行机制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是一项长期任务,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各媒体要形成有效运行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工作机制。依托中央、省、市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手机类公益广告,集纳其他媒体的优秀作品,形成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各媒体无偿选用。
保障机制。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各媒体要成立专门小组,明确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障,切实落实任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可选择信誉度高、公众形象好的企业冠名襄赞,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
监督激励机制。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对媒体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考评。市委宣传部指导和考评各类媒体,并会同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和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对电子大屏幕、广告机、楼宇广告、广告牌、公交站牌、主次干道、街巷和建筑工地等户外广告媒介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委外宣办会同市工信委指导和考评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纳入文明网站测评;市文广新局负责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文化场馆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交通局对交通运输工具、火车站、汽车站、机场、交通路口、停车场和道路隔离栏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商场、市场(含农贸市场)、餐饮店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旅游局负责对星级宾馆和旅游景点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教育局负责对各学校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对市直党政机关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市体育局负责对体育场馆公益广告宣传进行指导和考评;全市其它公共场馆、公共设施和“窗口”行业和单位公益广告宣传由各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考评。以上考评纳入文明单位考核测评。长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不断推出优秀作品。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金昌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克俭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蒲海泉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宇锋 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苏小虎 市文明办副主任
高继荣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信息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副主任
张新才 金昌日报社副总编辑
孙红中 市工信委副主任
王立生 市工商局副局长
窦忠宝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方怀天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陆福生 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宋正天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王东升 市交通局纪检组长
杨永虎 市商务局纪委书记
王明举 市体育局副局长
胡彩霞 市旅游局副局长
姜智基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张宇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苏小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继任同志自行接替,不另行文。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是党中央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全市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好工作,推动正风正气形成。
2、加大力度,落实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组织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部署、职能部门抓落实的组织架构。要充分认识公益广告宣传的重要意义,定期研究、部署和督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刊播计划表,于4月10日前报市文明办。
3、加强指导,沟通协调。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全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总体安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具体任务是:制定全市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方案和重大主题、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公益广告制作刊播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对公益广告刊播进行指导和考评。建立工作月报和季度通报制度,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每月22日前向市文明办报送刊播情况,市文明办综合上报,并进行通报。
篇二: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公益广告宣传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宣传平台,也是规范公众道德行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为了充分发挥公益广告的宣传教化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支持和参与治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XX】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的原则,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提高城乡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道德行为,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
二、公益广告的主要载体及宣传内容
公益广告宣传的主要载体为:独立式钢结构户外大型广告,车站、码头、广场、楼宇等电子显示屏,公共汽车、出租车车载式移动广告等;宣传内容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重点宣传治理“乱吐、乱扔、乱倒、乱穿”四乱行为。
三、工作范围
攀枝花建成区范围含东区、西区、仁和区、钒钛产业园区;米易县、盐边县城区。
四、责任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
牵头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公益广告宣传事宜,并指导区县搞好相关工作。
(二)市城管局
负责落实主城区大型户外广告公益广告宣传事宜,并按照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的原则,牵头组织在合适位置选点新建公益广告载体。
(三)市交通局
负责公共汽车站点广告位(含客运站、码头电子显示屏)及公共汽车、出租车车身及LED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四)市住建局
负责管辖人行天桥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五)市劳动人事保障局
负责落实市中心广场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六)电信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负责电信大楼正面墙体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七)各区县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八)钒钛产业园区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公益广告宣传事宜,并督促攀枝花市火车站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九)攀枝花保安营机场公司
负责机场停车场周边公益广告宣传事宜。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
1月24日——2月1日,根据省、市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组织实施
2月9日——3月25日,各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完成公益广告制作发布工作。
(三)检查验收
市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督查督办。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来抓,确定相关领导专职负责,落实专人负责公益广告的管理和实施,确保完成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任务。对工作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予以督查问责。
(二)规范设置
户外公益广告载体必须牢固安全,形式要美观醒目,内容要紧扣主题、充分发挥宣传教化作用。
(三)灵通信息
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方案和进展情况。联系人:李世良;联系电话:3363903。
篇三: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是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2013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办委局联合部署在全国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此项活动作为2013年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充分运用这一生动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为此,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内容
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要突出重点,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展开,要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努力为枝江奋力冲刺全国百强营造良好氛围。公益广告可以直接从新华网、中国文明网等多家国家级网站免费下载、转播,各单位也可以自行制作刊播。
二、活动时间
我市于今年4月上中旬启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长期开展。
三、活动形式
1、制作固定标语:市河道局、石鲁灌区、胡家畈水库、火山口水库、善溪冲水库等单位制作2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江口排灌站、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至少制作1条固定宣传标语。
2、专栏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学习栏、公开栏等进行刊载宣传,定时更新内容,每个月更新刊出不少于2次。
3、电子屏宣传:以局机关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开展经常性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一般每月更换一次,重要节日期间,要加大在显著位置刊播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频次。
4、互联网宣传:利用枝江水利网首页位置转载、制作“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长期集中宣传展示。
5、手机宣传:号召枝江水利qq群人员积极转载和通过自己制作等方式,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是2013年度全市文明创建的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实施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宣传计划,长期开展公益广告宣传。
3、确保实效。按照枝文明办[2013]4号文要求,市文明办将对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并实行刊播情况季度上报制度,为便于集中上报,各单位务必于每个季度末月28日前将宣传情况上报到局人事科。对制作的固定标语、宣传栏等要拍成照片一并上传
篇四: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意见》(文明办[2013]1号)文件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形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着力提升人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实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正常有序开展,特成立中牟县“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芳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
张宏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建萍 县文明办主任
成 员:王平一 县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海军 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孟明军 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
闫文哲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周致远 县文广旅游局党组副书记
张青梅 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进兴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
孙慧莹 县文广旅游局副局长
荀建峰 县商务局纪检组长
朱丽平 县市场中心纪检书记
张秀山 中国移动中牟县分公司经理
王承纲 中国联通中牟县分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由文明办副主任许文焕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内容
紧扣“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着重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道德行为、建设生态文明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各自特长,突出特色优势,设计制作贴近生活、新颖美观、群众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