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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

时间: 12-22 栏目:工作计划
篇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徽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卫监督秘〔20XX〕45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现结合我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管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情况的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以防范渎职侵权犯罪为中心,查找卫生执法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存在的执法缺位越位以及行政不作为问题。
    二、稽查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稽查。
    三、稽查重点
    (一)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等方面进行稽查。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处罚中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二)公共场所:重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三)医疗服务市场监管:重点督查部署和开展本地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工作情况,与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行医等案件举报投诉及处理等情况。
    (四)传染病防治监管:重点督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
    (五)职业卫生监管:根据“卫监2号行动”要求督查辖区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了解放射诊疗单位持证、放射防护设备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情况。
    (六)卫生监督队伍管理: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风纪风貌等情况进行稽查。
    (七)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情况稽查。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案卷评查、执法行为调查、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开展稽查工作。
    五、进度安排
    各县市区对卫生行政许可、落实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对自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县市区稽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我局也将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准备。具体安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中旬):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稽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级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阶段(8月下旬):市级督查阶段。我局将对照省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工作规范和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上旬):迎接省级抽查阶段。认真总结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积极整改、完善,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的各项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各单位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稽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结合通知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稽查任务,确保稽查任务落到实处。
    (二)以稽查为手段进一步规范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行为。卫生监督稽查是对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人员在卫生监督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等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稽查是手段而非目的,要通过稽查促进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各地要对照有关制度和措施,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行为。
    (三)认真做好专项稽查工作的分析总结和信息报送。  各地的稽查工作要围绕重点工作,以稽查工作安排为契机,进行全面回顾、梳理和总结,形成各自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机制。请各县市区于20XX年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稽查工作的自查总结上报至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卫生局做好全市的督查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全市专项稽查工作总结(含有关工作措施、意见和建议)及对各单位的抽查打分表格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篇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我所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服务水平,强化内部制约机制,依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制订2012年稽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所内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廖登峰
    副组长:张小可  王名森
    成  员:李先义  汤卫兵  刘  红  何伯龙  叶光明
    刘  芳  许  勇  刘慧芳
    领导小组负责所内外各项稽查工作的开展和执行工作。
    二、稽查目的
    在稽查过程中做到严格稽查,使稽查工作质量得以提升,维护稽查权威,将稽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个人和工作开展重要手段,促进和保证所内各项工作正常顺利开展。稽查成员自觉加强政治素质、法律素质、综合业务素质的学习和提高,以适应稽查工作需要。
    三、稽查内容及方法
    (一)不定期稽查
    结合日常工作,以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质量为重点,开展不定期稽查:
    1、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调查、处置、落实情况。
    2、查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和落实情况。
    3、查现场监督执法文书规范性及准确性情况。
    4、查卫生监督员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5、查卫生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发现的问题是否限期整改,督促是否落实到位。
    (二)定期内部稽查
    1、查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风貌、证件证章使用情况、出勤情况、个人内务整理情况,每周一次。
    2、查卫生行政处罚及卫生行政许可时效性、资料完整性、资料真实性、许可证项目准确性、许可程序及实施许可的合法性,每卷必查。
    3、查科室对所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落实完成情况,每季一次。
    (三)定期外部稽查
    1、主要查中心工作开展质量,以创卫迎检和文明指数测评为稽查工作重点,稽查工作进度及是否按要求开展工作,每月一次。
    2、全年开展两次乡镇卫生监督工作层级稽查,查上级布置、交办的事项处置及完成情况,每半年一 次。
    (四)根据举报投诉,及时开展针对性稽查
    1、卫生监督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越权查处、滥用职权的情况。
    2、执法过错的有关情况。
    3、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以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四、稽查方法及处理意见
    按照稽查内容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的资料、电话或现场调查被监督对象等方法开展稽查工作,制作相关稽查记录,提出稽查意见并及时将稽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所领导报告,并将稽查情况通报全所。


篇三: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20XX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围绕我市20XX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目标,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卫生行政服务水平和监管质量为任务目标,以“重依据、重程序、重风纪”为工作着力点,加大行政执法稽查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卫生执法质量、效率和形象的问题,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促进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制定考核办法,落实执法责任。实行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把执法责任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具体执法监督员。坚持实行平时督查、半年考核、年终综合考评,并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评,使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以量化评价的方式有章可循,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考评记录、结果反馈,年度综合稽查结果要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评优奖罚相结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各项工作
    (一)内部稽查:
    1、查文明形象,依照《卫生监督员工作规范》、《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管理规定》等规定,查执法人员语言是否文明、举止是否得体、着装是否规范、服务是否热情、态度是否和蔼、是否积极维护良好的卫生监督员形象。
    2、查职责履行情况,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等规定,查执法人员是否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有无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3、查工作质量,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查日常卫生监督许可和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是否合法、科学、操作性强;监测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检测项目是否具有卫生学意义、结果评价是否正确;办理案件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规范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做到反应迅速、听从指挥、处置得当、报告及时。
    4、查廉洁勤政,依照《潞城市卫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及《卫生监督员廉政勤政守则》,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无违反“十不准”和其它执法违法情况发生。
    (二)外部稽查:
    依照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查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职责义务情况,重点稽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重大卫生安全隐患未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未受到追究、逃避或拒绝、阻挠卫生监督检查等情况。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特点开展经常性稽查、专项稽查、针对性稽查及年度稽查,并制定具体稽查内容组织实施。
    1、经常性稽查:以日常监督工作质量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卫生执法监督稽查。
    2、专项稽查:分阶段有重点系统开展以具体行政行为、办事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许可、突发事件、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等进行专项工作稽查。
    3、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根据举报投诉等有关线索,及时开展针对性稽查。
    4、根据20XX年目标责任书开展上、下半年年度稽查。
    四、时间安排
    按照整体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进行稽查。原则上每季度或半年对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组织一次稽查,对执法风纪和职业道德方面,以日常掌握情况和突击抽查为主。
    五、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充分认识稽查工作在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性,要作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意识的重要手段,长抓不懈。要将法制稽查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明确法制稽查职能定位,分解落实稽查工作职责,灵活选用稽查方法,不断探索稽查工作机制,有计划开展各项稽查工作,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保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塑造良好卫生执法监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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