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计划(2)
时间: 12-15
栏目: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校群关系,提高依法行政、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学校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形成良好的协调、约束、监督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稳定的局面,根据市教委、市监察局《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监督制度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原有的校务公开监督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经校党支部、行政会、校务会充分讨论后,特制定如下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1、内容
凡是与学校管理、教育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有:①收费公开;②招生事务公开;③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公开;④财务管理公开;⑤工程建设项目公开;⑥大宗物资采购公开;⑦教职工奖惩公开;⑧干部人事工作公开;⑨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⑩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
2、范围与形式
(1)事关廉政的事务:经校行政会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根据涉及的对象不同、范围不同,向全校师生或教代会代表或教职工公开。
(2)事关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的事务,根据涉及的对象和范围不同,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采用召开会议或张榜,印发书面通知等形式公布。
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制定如下规定:
1、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教材的使用,社会捐赠的款物等。各项收费要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执行计划、生源和政策,享受照顾录取的下策规定和学生名单,录取的分数线,保送生的推荐条件、程序名单等。
3、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公开。包括学生奖、贷、助学金的办法和名单,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毕业生分配以及评优评先、奖惩等。
4、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社会捐赠,投资收益,房屋租凭和劳务费收入;财务支出;专项资金补助,教学、科研经费、奖学奖教基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其中教师培训费、节假日及各项补贴应在教师会或教代会上当众公布,并做好存档。每月的经费报表不影印上墙公布。(存档材料必须经监督组签名)。
5、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涉及如下事项必须上墙公布:①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及审批过程;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③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的选择;④工程总造价、工程合同书;⑤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
6、大宗物资的采购: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等实行招投标或议标,并上墙公布。
7、教职工奖惩公开。评选先进及年度考核,按文件要求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开。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应将处理的过程逐一在教职工会上公开,即单位何时拟文上报,上级何时下文,何时公开宣布。(会上公开的要存档,监察组应签名)。
8、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退、返聘、晋级晋职,工作调动;选留毕业生,公派出国进修访问;职称评审办法,职数,职称评委组成人选,职称申报者的实绩,原则上在教职工会议上公开;“确定推荐人选”的实绩,应在校务公开栏公开。
9、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福利分配方案;住房调整,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教职工家属、子女招聘录用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应公开以下内容:个人生育情况和实施的节育措施在公开栏公开;处理情况在教师会上公开。
10、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包括领导班干部的工资、奖金和其他人,住房,出国(境)费用和公务接待费,公车、通讯工具等使用和配备情况;每年述职报告和教代会民主评议的情况;年度和法人经济责任财务审计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校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一次在教代会上作述职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
三、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与检查
对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既要有具体措施又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按章办事,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因此,必须成立由党、政、工、团教师代表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察组,并上墙公布。要设置“校务公开意见箱”“党务公开意见箱”张挂于明眼处,每周开箱一次,及时倾听群众意见。要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并正确处理群众意见和建议,做到有错必纠,有疑必释,充分取得群众的信任和理解。
篇五: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计划
为扎实有效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我县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根据中央、省、市、县纪委有关精神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县文广电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一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围绕保民生、保稳定目标,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县文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原则,成立以局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局党总支成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保证本部门干部职工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2)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3)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讯工具的管理。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深化纠风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
(1)要进一步抓好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考核细则》、《会风会纪制度》等机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干部不在状态中的种种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对事业心不强、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拖拉、弄虚作假、不讲团结、搬弄是非、不遵守纪律、精神萎靡不振的干部,要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理,情节较轻的,及时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通报批评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采取调整职务、停职、免职、除职等手段进行组织处理,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2)有效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3)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歪风,凡是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一经发现,一律给予撤职处理,屡教不改的,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理。
(四)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和根本上治理腐败
(1)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2)继续加强“三公开一监督”工作,首先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继续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力度。
(五)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全面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转变党的工作作风,提高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条件,因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十分重要。
(1)开展党纪、政纪、法纪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结合本局实际,通过集中培训与分组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对全体党员进行《党章》、两个《纲要》、中纪委、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
(2)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召开报告会,观看电教片,廉政电影等形式,大力宣传“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事迹,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使党员干部受到鼓舞和警戒,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3)开展勤廉典型系列宣传活动,在本局开展宣传“勤政廉政好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做到层层有典型,行行有榜样。同时,做好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法律法规、优秀传统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4)开展廉政教育进机关、进社区,通过廉政信、廉政宣传单、召开座谈会、学习廉政资料和观看电影及电教片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家庭美德教育,牢固家庭道德防线,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
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推进我县文化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