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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检查自查报告(2)

时间: 11-06 栏目:报告
其折价比例为%,超过重信联[2003]212号文件之规定的%;二是抵押物不符合规,如信用社借款户学校,于年月日借款万元,用该校幼儿院教学楼作抵押。
    (3)贷款约定不明确。一是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如借款户年月日与社签订万元的贷款合同,当日发放万元,后于年月又发放万元,但合同中未约定贷款发放期限;二是贷款抵押物补充要素约定不明,如社借款户公司于年月日借款万元,用作保,但未将的保险受益人变更为信用社。
    (4)保证贷款有担保单位不符规定的现象。如营业部借款户公司年月日借款万元,担保单位公司不具备AAA级资格。
    (5)项目贷款不合规。如重庆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先后贷款万元,其中年月日贷款万元,该户贷款无详实的项目贷款论证资料、用地规划许可证。
    (6)按揭贷款操作不合规。如营业部办理按揭贷款万元,未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审查、设定担保金等。
    (7)银团贷款借据要素不齐全,该联社营业部所有银团贷款笔亿元借据均不同程度存在缺少主任和信贷员印章的现象。
    4、少数社贷款还未拆分完,形态反映不实。经该联社自查现在还有5个社发放贷款笔万元(于年月日到期,该户共欠信用社贷款万元),现还未拆分,因此未调整形态。其原因,一是现在正在诉讼中;二是如果调了会影响专项票据兑付。
    5、大额贷款审批操作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审批成员签字不齐全,本次对该联社今年以来贷审会审批的笔万元大额贷款和展期笔万元贷款逐户逐笔进行了检查,笔均不同程度存在缺少参与审批成员的签名;二是无调查人结论性意见和审批后的结论,主要是月日前审批的笔5万元贷款;三是月日前审批的贷款无会议纪要。
    6、信贷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一是经检查该联社信贷科保管的所有银团贷款和营业部的贷款档案资料均无资料目录,其资料存放无序。二是营业部年月发放公司万元银团贷款无相关档案资料,现只有银团贷款邀请书、同意贷款回复、调查报告、市联社咨询文件、提款通知书,无银团贷款协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联社审贷会审批记录和表决等资料。
    7、呆账核销未如实调账。经查,该联社4年度经逐级审查报批核销呆账贷款户元,其中个人户元、企业户元,联社今年分两次调账,三季度调账万元、四季度调账万元,还余元,同时处理历年审批后未调账的呆账元,共计元未调账(联社理由个别社财力不足,余下的明年再调账)。同时在抽查信用社主社时发现该门市在申报呆账核销时有人为少报贷款余额和调账与审批的呆账不一致的现象,如年月日借款万元,上报审批万元,而只核销了万元。
    8、“信用工程”开展尚有差距。本次抽查社村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农户经济档案要素不齐,社村比较突出;二是无分户评级表;三是无颁证登记表;四是无“信用工程”开展监测台账;五是贷款面较低,社村仅为%、社村为23.9%。
    9、贷款科目归属不正确。经检查和联社自查,该联社营业部历年贷款科目归属不正确,在现有贷款余额万元中有万元归属不正确,其中有笔万元(其中万元系今年发放)非农业贷款纳入农业贷款科目中。
    三、建议
    (一)严格按照市联社精神,进一步规范联社审贷会工作规则,加强贷款合规性、合法性的审查,提高决策质量,把贷款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二)加强信贷档案资料的管理,联社相关职能科室对全区信贷档案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要严格按照市联社有关规定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按序专户保管,使全区信贷档案资料早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进一步深化“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完善相关基础资料,加大农户小额贷款投放力度,切实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巩固农村阵地。
    (四)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处置力度,努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不断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自身经济效益。
    (五)加强抵债资产的管理,规范接收和处置程序,加大责任的落实,把抵债资产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内。
    (六)加强对员工队伍的培训,增强核算意识,提高业务技能,正确核算各种财务活动,及时处理各种账务,减少差错,不断提高核算质量。


财务检查自查报告范文五:

    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费用收取情况
  (一)学生费用收取
  我校收取学生费用按学期收取,在开学初,由总务处分组统一收取,收费标准为:学费每学期400元/生,住宿费80元/生,书费根据各专业不同由教务处预算出书费,总务处统一收取,学期后期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收费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挂牌收费。当天所收费用汇总后均全部交由学校出纳员开起财政部门统一印发收据,如数存入财政专户。严禁学校各处室、学部、教师个人向学生再收取任何费用。
  (二)勤工俭学收入
  我校勤工俭学收入来源主要有:学生食堂、小卖部、基地。学校按年核定向管理者收取管理费,校内设立勤工俭学专帐,并将所收管理费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严格按照勤工俭学“433”制列支使用。
  (三)教职工的房租费、水电费及其他学校零星收入,均按月或学期进行统一收取存入专户。
  二、学校经费列支情况
  学校所需列支经费均按照有关规定按月向主管部门申请,由会计统一列支。
  学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在购买所需物品时,超千元以上的须由领导班子讨论报县采购中心批准后采购,在经费支出中,所产生的票据由经办人签字,校长核实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销。
  三、资产管理情况
  由于学校校舍紧张,没有统一的保管室,所购进物资均由总务处严格进行资产登记,并作好借出登记。由使用教师从总务处领出,保管使用,在期末或年末由总务处统一清理,并将不再使用的物资统一收回管理,开学初再按需发放到使用教师手中。
  四、学生各种补助管理情况
  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各种学生助学金,学校均设专门帐户和管理人员,做到了专款专人专用,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相应操作程序设立台帐支付给学生。
  五、培训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学校培训经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培训列支程序进行列支。具体由学校财务室、招生
    就业办根据培训计划和培训进程对所需经费报校长审批,总务处统一采购耗材,学员补助费由培训班主任报招生就业办公室汇总,报校长签字,财务室统一发放。   六、上级划拨资金管理情况
  上级划拨的各种资金,均通过财政专户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违规行为。
  七、学校财务检查工作
  学校每学期均由总务处牵头,以校长为组长各处室、工青妇负责人组成查帐小组对学校财务收支进行检查,并在全职会上进行帐目公布,络列大笔资金的支出情况。
  经过学校的认真自查、清理,我校均无乱收费、私设“小金库”,虚报、坐支、挪用公款、公款私存、资产抵押担保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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