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自查报告(2)
4、严格土地执法。一是将适时开展违法用地整改整治专项行动,大力开展违法用地打击工作,遏制违法用地高发态势。二是完善并落实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和违法用地(采矿)“四报告”制度,切实加大巡查的密度和广度以及现场制止和拆除力度,促进事前防范。同时,还将落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全程监管等措施。三是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特别在打击非法采矿上,将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牵头下,联合与公安、交警、交通、工商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予以严厉打击。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人员巡查不到位、汇报不及时、制止不力以及徇私舞弊放纵违法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发现一起,调查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5、抓好维权维稳工作。首先要树立依法行政意识,特别要规范征地程序,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保制度,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确保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落实到位。其次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加大信访和土地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同时要端正态度,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并耐心解答,争取群众的理解与配合。第三,进一步落实信访“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案责任制,通过信访听证会、镇(街道)信访恳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议事会等有效机制,增强信访工作合力,努力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6、加大矿产资源保障力度。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上报采矿权的包装工作,重点做好重点工程的前期准备和申报采矿权工作,尽量做到就地就近采取协议出让配置采矿权。对目前尚未设置采矿权的镇(街道),要明确工作目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挖掘潜力、积极主动协调,在坚持矿产资源保障与保护相统一、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相统一的原则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现有矿山布局,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满足经济社会需求。 7、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要将部分审批权真正下放到国土资源所(分局),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等制度,同时推行“一线工作法”,组织下基层现场办公,面对面解决问题;三是加快地籍数字化建设步伐,争取在年内5个街道办事处70平方公里的地籍数据如期入库,通过验收尽早启用。同时不断完善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局纪检监察室要重点开展效能监察,切实督促检查相关督交办件和具体业务的办理进度和结果,并将监察结果和被监察单位的年终考核结果相挂钩。
8、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素质。一是强化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对照能力标准,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和岗位需求,找出业务知识的薄弱环节,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同时,将适时开展岗位能力测试,真正分清业务强弱,对一些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合格的人员,待岗处理或交流。二是严格工作纪律。要进一步加强对网上签到、请销假、交(督)办件办理、AB岗、文明用语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管。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敢于指出,敢于通报,敢于纠正,敢于处理。真正明晰问题所在,切实落实奖勤罚懒措施。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业务咨询受理要做到“一口清”。对因延误时间、违反操作规程、营私舞弊导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纪委、监察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及早发现各单位存在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发现违反效能建设、廉政建设的人和事,严肃处理,绝不搞“下不为例”。同时,强化对干部任用、项目安排、资金支配、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监察,防止不廉洁现象的发生。五是强化个案办理。对群众举报、反映,以及本次工作评议期间收集到,特别是市人大反馈到的有关个案,均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开展调查,对真正涉及到系统内部人和事且查证属实的情况,要及时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处理,切实做到有反映有调查,有反馈有结果。
国土资源局自查报告范文五:
根据县监察局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的通知》(澜监发〔2010〕8号)要求,我局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对行政行为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现把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是建设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我局把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实施工作列
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领导机构。我局成立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成和主要职责,同时明确了3个牵头股室和主要职责。
(二)接受监督部门监督。自觉接受县监察局的监督,并妥善处理好实施行政行为监督与推进业务工作的关系,精心部署,抓好结合,做到相互促进。
(三)按时上报情况。制度推进情况实行双月报告制度:逢双月底前,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推进情况,报县监察局和市局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每年6月和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情况,报县监察局和市局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报道本部门的做法和经验。
二、抓好学习教育
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内容的学习:一是两个重要讲话。总书记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二是四个会议精神。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省政府2月25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三是四个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工作方案》(云监〔2010〕6号)以及《关于加强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云监〔2010〕5号)。并把学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个实施工作的全过程,准确掌握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具体事项、方式方法和组织实施等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监督重点及方式
1.实施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的监督。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主的岗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岗位,从事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岗位等;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工作环节,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环节实施监督。
2.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对国有土地、矿产资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商品、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矿业权交易等方面进行规范。
3.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进电子化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重要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和群众诉求”三位一体的电子政务网络监察。
四、监督检查措施
我局坚持把贯彻落实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对搞形式主义、不积极推进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坚决纠正;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督促其采取措施,及时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部分干部在法律法规知识方面存在欠缺,执法业务水平不高,缺少执法经验。二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调查研究不够深入。三是面上工作一般推动多,突出重点抓特色不够。
我们将围绕上述这些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增强责任感,提高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