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自查报告(2)
19所乡镇卫生院均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预防保健用房配备合理,有助产服务资质的单位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
251个村卫生室人员、经费已得到全面落实,明确村医承担村级妇幼保健工作。
(三)妇幼保健管理
1、对从事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依法管理,全县能够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助产机构有10家,在县卫生局和县妇幼保健所监督下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10家,所有从事助产人员均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2、县妇幼保健院每半年对所有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书面通知整改,并留存质量控制档案。对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相关制度及技术规范、畅通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加强危急重症孕产妇的抢救与转诊等问题进行指导。
3、县妇幼保健院每年至少举行二期全县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乡级妇幼保健人员按月召开例会,培训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有签到,考试,档案齐全。
4、县妇幼保健院建立全县统一健全的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妇女病筛查、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原始登记。建立妇幼卫生信息报告与质量控制及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妇幼卫生信息收集、上报、审核、分析、反馈及质量控制工作机制,运行顺畅。每年实施妇幼卫生信息漏报调查。
5、各医疗保健机构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爱婴医院实施《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将《世界卫生组织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条标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本院母乳喂养规定》张贴在每一个病房的显著位置,达到了爱婴医院要求。
6、县卫生局成立了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小组,每季度对当年发生的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各医疗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及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降低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
7、制定全县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包括媒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本年度针对“母乳喂养”和“叶酸发放”进行了两次街头专题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每月开展 “孕妇学校”培训,对怀孕妇女进行健康教育。
(四)妇幼保健服务提供
狠抓两个系统管理工作,提高早孕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制定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规范和高危筛查技术规范。
2009 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54.64%,儿童系统管理率为46.25%,住院分娩率99.13%,剖宫产率为33.25%。
2010 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58.39%,儿童系统管理率为64.12%,住院分娩率99.64%,高危产妇管理率100%,高危住院分娩率100%,剖宫产率29.13%。
2011 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59.96%,儿童系统管理率为64.20%,住院分娩率99.7%,剖宫产率为31.6%。
(五)妇女儿童健康状况
2009年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7.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2‰。
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4.3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34‰。
2011年孕产妇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9.6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19‰。
四、存在问题
(一)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方面:村级卫生室刚刚进行整改,由于基层人才匮乏,不能配备专职的妇幼保健技术人员。
(二)妇幼保健服务方面:虽然已经免费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了基本保健服务,但服务质量有待加强。
五、整改措施
(一)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尤其是对新配备的保健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进行短期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二)严格按照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项目要求,规范开展服务内容,加强与计生部门协作,及时掌握服务对象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
(三)建立健全乡村二级目标管理制度,加强保健人员、村医管理,定期督查和考核,提高基层保健员的服务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强化管理,提高妇幼卫生整体素质,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温馨舒适,更全面周到的服务,为我县的妇幼保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妇幼卫生自查报告范文五: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确保我旗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实施,旗卫生局对旗人民医院,旗妇幼保健所,乌布尔宝力格中心卫生院,锡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项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一、政府支持方面,政府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了《新左旗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附件2),明确各部门职责,长期以来,旗委、旗政府非常重视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将妇幼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把妇幼卫生妇幼保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全额预算,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构,成立了以分管旗长为组长的妇幼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形成以发展改革、卫生、财政、人口计生、广电、教育、城建、工青妇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紧密协调配合,制定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形成了完整的妇幼保健工作体系。保障妇幼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旗政府落实中央妇幼卫生补助政策,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控制出生人口缺陷等补助政策,将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拔附到位,使妇幼卫生项目在我旗得到了很好的实施。旗政府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卫生项目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分管旗长带领卫生、发改、财政部门,跑项目、开拓筹资渠道,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以项目推动妇幼卫生工作,形成了政府给、政策给资金,卫生局抓管理、抓落实的运行机制。投入30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45万元,本级政府投入255万元,为妇幼保健所建设185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出台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政策,每年设立3万元贫困孕产妇救助资金等。旗卫生局制定了《新左旗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附件3)。将旗妇幼保健所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落实公用经费经费人均0.15万元,对苏木镇卫生院人员实行了全额工资绩效考核。
二、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方面,旗卫生局制定下发了《新左旗妇幼卫生工作考核标准及评审办法》,年初签订《妇幼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年终对全旗妇幼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进行奖惩兑现。同时加大妇幼医师培训力度,每年召开两次妇幼医师培训班暨现场交流会议,不断提高妇幼医师的综合素质,为妇幼保健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打下了坚实基础。加强妇幼保健所内涵建设,科室设置健全。旗人民医院、保健所、卫生院关设备拥有率为100%,业务用房、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服务需求。人员配备方面,保健人员编制21人,卫生技术人员占85.7%,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30%。能保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负责并承担相应个体或群体妇幼保健工作。不足之处:我旗妇幼保健所挂锡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嘎查卫生室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人负责,未承担相应个体或群体妇幼保健工作。
三、妇幼保健管理方面,全旗13个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达100%,从业人员16人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达100%。对出生证明管理制定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并按要求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抽查旗人民医院今年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合格率达100%。旗卫生局狠抓妇幼卫生工作质量管理,成立辖区妇幼保健技术指导组织,每年对全旗妇幼保健服务提供机构工作情况和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及产科质量、主要质控数字、托幼机构管理等每年2次督导检查。2011年孕产妇死亡1例,已评审,新生儿死亡3例,已上报。降低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2010年为62.26%,2011年为59.94%。妇幼保健工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健康教育管理符合要求。不足之处:未开展急救转诊模拟考核。
四、对妇幼保健服务制定孕产期保健体系管理规范,早孕建册率为92.31%、早孕系统管理管理率为91.42%、高危管理产妇率为99.07%、住院分娩率为100%、剖宫产率为58.88%,孕产妇死亡率为298.50/10万,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21.78%。对儿童保健服务制定我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新生儿访视率为96.42%、听力筛查率为6.56%、5岁以下儿童血红蛋白检测率为77.84%、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为96.37%、婴儿死亡率为14.92%。随机调查10位0-5岁儿童母亲进行问卷调查合计分为668分。
五、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结果。
按照《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旗卫生局组织人员考核,我旗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共计862分。主要扣分点:其中在旗妇幼保健所挂锡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此处扣5分;嘎查卫生室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此处扣9分;嘎查卫生室未承担保健服务,此处扣9分;我旗未开展急救转诊模拟考核,此处扣10分;对10位0-5岁儿童的母亲进行问卷调查合计分为668分,按比例此处扣5分。扣分共计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