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社区民警年终总结(2)
3、通过一家一户的上门发放居民身份证,我熟悉了群众和地形后,还给我的其他工作带来了好处。那就是我可以不依靠村干部的带路,自己找到风波港村的任何居民家中。
2013年9月10日,我在派出所值班。当天下午17:00时,一名男青年骑着摩托车带着他妻子进派出所报案,他说他今天下午被人打了。我觉得他有点面熟,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叫叶某,我一下想起他是个犯罪嫌疑人,今年4月26日还有5月初,我曾经两次配合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到他家去抓捕,两次都沒有碰上他,今天可真是太巧了。我为了确认,问他住哪儿,他说住风波港村×组。我沒见过叶某,但为了协助刑警队抓他,我牢记了叶某的照片和住址,这下我彻底证实了这个犯罪嫌疑人真的送货上门了。可能是他认为他不是在西塞这边做的案,我们对他的事一无所知。我将叶某带上二楼的办公室作询问笔录,然后出来在另一间办公室打电话请示朱所长,朱所长让我通知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我就打电话通知了刑警队。刑警队的民警来后,将叶某带往刑警队。现叶某已被逮捕。
这次为什么能够抓获叶某呢?就是因为我熟悉风波港村的群众和地形,前两次配合黄石港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到他家去抓捕时,都没有通知村干部带路,村干部不知道我在抓叶某,否则叶某根本不可能到我所来自投罗网。在农村里,村干部都和村民之间有着各种亲戚关系,如果民警不熟悉情况,总是指望村干部带路的话,根本不可能抓获犯罪嫌疑人。有个风波港村的村干部在事后对我说,要是他之前知道我在抓叶某,他会叫叶某永远不进西塞派出所的大门。这不是说村干部的觉悟低,而是因为这个村干部是叶某的亲戚。
4、2013年里我调解了民事纠纷3起,化解了居民矛盾,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我处理的第一起纠纷是因为2013年初的一起交通事故引起,我所为这起纠纷出警不下七次,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被撞者周某一直找车主余某扯皮。我受理后,先找余某问清情况,然后到周家湾找到周某,向他详细了解缘由,终于找到纠纷的症结:周某因交通事故致残,找余某要补偿金,而余某要周某先到交警事故大队签调解协议书后再付钱,余某怕周某拿钱后不签调解协议书,周某怕签调解协议书后余某不给钱,因双方互不信任,导致长期矛盾。我分头做双方工作,并为余某担保,只要周某先到交警事故大队签调解协议书,我负责余某的补偿金到位。此纠纷就这样顺利解决,双方在交警事故大队签调解协议书后,余某将补偿金给了周某,并且两人同时在我所签调解协议书,保证不再为此事再起纠纷,双方满意而去。
我处理的第二起纠纷简单点儿,第三起纠纷也很棘手,双方是堂伯兄弟,虽然打架但原因复杂,伤情轻微。我如果为了省事可以直接将打人者拘留,然后就撒手不管。但我没有这样做,而是对双方多次上门调解,其中一次还叫了村干部参与调解,但那次双方争吵而去,当时村干部对我说这种人(指打人者)只服狠,说不通道理,你把他关几天就好了。我没有采纳村干部的建议,因为关人简单,但是伤者并不想警察抓人,只想要回医药费,况且双方是堂伯兄弟,我如果将打人者拘留,不但化解不了矛盾,反而可能导致矛盾激化。我采取了分别上门劝说,请打人者的厂长协助劝说,并反复劝说伤者得理让人,建议他主动少要医药费100元,最终圆满解决了纠纷,两人签属了调解协议书。
我认为考核一个社区民警的工作,不应该看他一年办理了多少起治安案件,拘留或刑拘、劳教了多少人(因为每个地区的治安情况不同,同一地区每年的治安情况也不同,如果用一个工作指标来硬性考核全分局所有社区民警的工作是削足就履的行为,会闹笑话的),而要看他的管区群众是否满意他的工作,管区内是否和谐。记得2013年某地农村发生过一起打架,民警将打人者拘留,打人者出拘留所后,用一把铁镐将对方一家八口人杀光。从法律上来说,办案民警一点错没有,但发生这样的惨案是令人痛心的。我不是说民警不能对违法人员依法进行惩处,但是处罚绝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我认为一个社区民警的工作能力体现在化解矛盾,创造和谐社区,让群众安居乐业这些方面。
5、2013年我在所值班79天,备勤3天,接处警102次,现场口头调解纠纷10起,加班32次,参加分局行动13次,配合区政府行动7次,参加业务考试2次,打靶1次,参加市公安局组织书画展1次,参加所内开会学习83次,配合全所民警行动28次,登记私房出租5户,登记暂住人口21人,没收管制刀具5把,配合街办、村委会调解工伤事故2起,为人民群众做好事3件,上门为居民发放身分证126张,走访群众家庭22户。
6、最后,我说说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我不太讲究办公室里的环境卫生,我的办公室是全所民警中最凌乱的。我的手机经常忘带,全年有三次领导打电话未接,耽误了工作。我全年没有办理一起治安案件,没有拘留一个人,没有罚一分钱的款(配合同事办案未记),在全所社区民警中是办案最少的。我全年各项工作综和考评分也是全所民警中的最低分。综上所述,我在2014年里要更加努力的工作,向先进的同志学习。
篇五:2013年社区民警年终总结
我是天平路派出所太原居委社区民警。我在天平路派出所、街道领导的大力指导、帮助下,在居委干部的全力支持下,认真履行社区民警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社区民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在2013年的全年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职责及日常履职情况
我是天平路派出所的一名社区民警,主要承担地区内实有人口管理、户籍管理、 “六小”单位管理、治安纠纷调处、发现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以及社区的安全防范和宣传等工作。
目前太原居委辖区内共有1600余多户,户籍人口近5000人,外地来沪人员349人,境外人员425人。根据本地区知名人士、领导干部多,人口流动量大,人口居住集中的特点,工作中我能够深入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并协调居委会等部门加强社区治安防范宣传工作和治安防控打击工作:
(一)是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不定期在组织治安防范宣传活动,以张贴、出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电信诈骗、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等宣传单发放到居民家中,有效扩大了宣传的受众面。
(二)是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建立了由居委会、社区积极分子参加的治安群防会组织,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职责和任务,要求齐抓共管。我针对我地区的实际情况,每月组织召开有居民、单位组织代表参加的社区警情通报会,目地是提高居民的防范意识,防止各类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是发挥积极分子和居委会的作用,在辖区内进行巡逻、防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我社区警务工作中,能够主动解答居民群众各种咨询、求助。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居民办好事、办事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处理纠纷。
在工作中我不存在向社区单位组织、居民、个体私营者和事主吃、拿、卡、要的问题,不存在为社区群众办事请吃、收礼等问题,不存在接待群众推委、扯皮、对工作不负责或不作为的问题,不存在违反公安工作纪律的问题。
二.阶段性社会治安整治工作,及周边治安情况分析
根据所领导的工作布置以及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加强了对实有人口的长效检查、管理工作,尤其是对出租房混乱现象进行了整治,受到了明显的效果。对违反实有人口管理规定不登记承租人员身份信息的房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加强了对境外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走访,对违法出入境管理规定的外国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以静安“11.15”火灾为实例,加强了对辖区内的“六小单位”、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开展滚动检查,及时发现消防隐患并对责任人开具消防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73份,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个人依法做出处罚。2013年1——12月共接消防安全投诉2起,处罚1起,限期整改1起。并在岳阳路77弄内开展了一起由小区居民、楼组长、居委干部、街道消防专管员、派出所民警组成的消防演练。演习中组织居民遇突发火情时如何逃生,如何正确使用灭火机,如何有效扑灭油锅等常识进行实物演练,有效地提高了居民的消防意识和消防常识
对地区内的“五小”单位加强管理力度,尤其针对美容美发、足浴店等休闲娱乐场所开展日常监督和检查,严打“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做好打击、管理的同时,也加强了对违法犯罪案件的防范、宣传力度,针对近期电信诈骗和入室盗窃案件高发的态势,分别以发放宣传资料、专题座谈等形式进行了专项宣传,让广大居民对此类案件的侵害对象、作案特点和手法有所了解。
三.便民措施的贯彻实施
为了方便地区居民联系社区民警,我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在警务信息栏内公开张贴,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当居民群众需要时,能在第一时间和民警取得联系。固定每周四上午在社区警务工作点内接待居民来访、咨询,为方便双职工居民,每月确保有一个双休日在地区内开展工作。在警务室内设置医药箱、老花镜、打气筒、针线包等便民用品。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我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业务功底还不够扎实,对事有时还不够耐心容易产生急躁心理,对待工作还不够主动靠前。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向老同志多请教;遇事冷静,克服急躁心理,细心、耐心地对待来访群众;工作中要更积极,主动上前一步。
通过这阶段的工作,我得到了街道、居委会和群众、单位组织在工作上的大力支持。为社区治安防范,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的居民群众,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你们会激励我在今后更加努力地为社区工作,更好地为居民群众服务,更好地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