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个人鉴定(2)
第三部分实习总结
我觉得应该从两方面进行总结,一是我个人的心得体会,一是作为学生代表的工作总结。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可以说经过辛勤的工作与积极的学习,我认为本次实习取得了非常大的收获,让我从多方面了解了自己与社会、与企业的需求差距的地方,以及需要保持的地方。同时,在实习期间,我也收获了很多的人生感性材料,相信在将来的学习工作中可以得以总结教训,积累经验。换一个角度来说,我重新修正了自己的定位,把自己的方向对准到正确的目标。我想在走出去工作之前,我还必须加强自己专业知识以及度过语言关,争取自己的社会竞争力有所提升。从集体的角度来说,我向组织承认错误,由于我个人的缘故,本次机场酒店的实习没有做到善始善终,出现了同学的实习报告被遗失、同学的工资出现空拿的现象、离开酒店的最后两个小时内集体秩序混乱等等情况。在此,我会加强自己相应方面能力的提高,吸取教训,争取把将来的工作做好。此外,我向组织提出以下建议,请老师提出意见!
一、建议我系筹建“旅游管理系实训处”。在系里组织的学生实习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考虑到长远发展,建议从幕后工作开始,为学生实习提供辅助,具体职能请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二、建议加强学生实习前思想教育工作。把学生在实习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问题的解决方式通过灵活的方式,畅通的渠道传达到每一个学生;
三、建议完善学生代表的组织建设。要从根本上重视学生代表的作用,既要培养学生的独立能力,也要加强学生的集体观建设,维护集体的利益。
后记:由于偶然的机会我参加了本次的实习工作,虽然我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但是我在最短的时间里调整了自己的心态,在工作中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在本次实习中,我带着问题去工作,带着学习的心态去工作,带着积极的态度去工作,圆满地完成实习,也达到了锻炼、学习、积累的目的。感谢实习过程中对我伸出过温暖的双手的人!
篇五:法律专业实习个人鉴定
在大学的最后的一个暑假里,我来到了我自己的家乡荣成法院实习,实习的时间是20XX.7.31--20XX.8.13,在这段时间里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院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法院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是我自己以后要认真的改进的。
这次实习我主要是在我们荣成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在和庭里的同事相处的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多了很多我课本里学不到的内容,其中有很多的体会是我在上课的时候是无法理解的,到现在为止我有几点的体会是让我自己都很吃惊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我发现我们书生是有很多的东西是很不切实际的,想出来的东西在实际的应用中是无法进行的!
其实在实习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的感受的,有许多都是我一辈子的财产的,在去检察院的联系中我们知道了许多检察的内容的,还有我还去了几趟的看守所的,和里面的干警和犯罪嫌疑人接触,我知道了很多其中不知道的内容,像是看守所的收费,我所知道是看守所的时间里要家里出钱的,但是他们在看守所的期间还是要干活的我就有点想不太明白的,既然都要干活了难道就不算钱了么?为什么还要家里来承担费用呢。还有在对待法院的关系中我也有多认识,在一些小的知识上的学习就是更多了。最后还要说的一点是,我在实习前曾经是听严本道老师说我们实习就去学了订案卷的活了,其他的什么都没学好,我就在开始的时候就把自己定位了,我去就不是订案卷的,我要做其他的东西,我来不是出卖劳动力的,我要做我们法学院应该搞的。所以第一天我就争取到了写上诉状的机会了。后来我就做的就很好了。我也还是在期间学会了订案卷了。还是很复杂了。但是我绝对不是把它当作我主要做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半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