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2)
时间: 11-22
栏目:介绍信
2、组织关系:转业干部持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开据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报到通知规定的组织部门办理关系接转手续。
3、供给关系:转业干部应将部队开据的供给关系介绍信交给接收单位人事(干部)部门(部队供到2011年12月,地方从2012年1月起接供)。
三、落户手续的办理
1、各接收单位应为军转干部开具介绍信三份(单位所在地的区武装部、市军转办、军转干部落户派出所)。转业干部持单位介绍信、转业证、两张同底版一寸彩照、《预备役军官表》,到单位所在地的区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
2、转业干部持接收单位介绍信、预备役登记证明、相关户口本(家属子女随迁的,须持原居住地派出所开据的户口迁移证明)、结婚证、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军官转业证,到市军转办办理手续。
3、转业干部持市军转办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单位介绍信、相关户口本(家属子女随迁的须持家属子女原居住地派出所开据的户口迁移证明)、结婚证、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军官转业证到落户地县(市)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落户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
办理时间: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3月23日(上午9:00-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予办理。
办理地点:六里山南路2-1号209房间。联系电话:82568263。
3、供给关系:转业干部应将部队开据的供给关系介绍信交给接收单位人事(干部)部门(部队供到2011年12月,地方从2012年1月起接供)。
三、落户手续的办理
1、各接收单位应为军转干部开具介绍信三份(单位所在地的区武装部、市军转办、军转干部落户派出所)。转业干部持单位介绍信、转业证、两张同底版一寸彩照、《预备役军官表》,到单位所在地的区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
2、转业干部持接收单位介绍信、预备役登记证明、相关户口本(家属子女随迁的,须持原居住地派出所开据的户口迁移证明)、结婚证、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军官转业证,到市军转办办理手续。
3、转业干部持市军转办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单位介绍信、相关户口本(家属子女随迁的须持家属子女原居住地派出所开据的户口迁移证明)、结婚证、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军官转业证到落户地县(市)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办理落户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
办理时间: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3月23日(上午9:00-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予办理。
办理地点:六里山南路2-1号209房间。联系电话:82568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