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介绍信
时间: 11-21
栏目:介绍信
篇一:办理暂住证介绍信范文
我单位***系我单位员工,前来你处办理暂住证事宜。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篇二:
从现在开始为了保证08奥运会的顺利进行,凡是在京外籍常驻人口都必须办理暂住证,网上有人说现在不给办了谣言,据北京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会一直办理下去的。
如何办理暂证住?
最好是让房主去给你办,如果他去不了的话你就自己去需带以下证件:
1、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
3、所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照片2张
5、工本费五元
但奥运期间办理暂住证又要收100元/每人管理费,办理暂住证时需要暂住村开证明,再拿证明到管辖的派出所办理证件到房屋所在地辖区内的派出所办理即可,有的当日就能办理,一般一周即可办好。
篇三:
一、分户、立户
1、办理条件及程序:
由申请人持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审核后,予以当场办理。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单位、村(居)委会证明
(3)房产证明
(4)结婚证
(5)居民户口簿
二、出生登记
1、办理条件及程序:
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其父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审核后予以当场办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婴儿、收养子女、国外出生婴儿及无《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的户口登记,经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市公安局批准后予以落户。
2、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
(4)村(居)委会或单位的出生申报单
(5)计划生育部门证明
(6)其它相关证明
三、死亡登记
1、办理条件及程序:
公民死亡在葬前,由其亲属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
2、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村(居)委会、单位的死亡申报单
(4)《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推断书》
四、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1、办理条件及程序:
申请人持相关的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审核后,除市内农村与农村之间夫妻投靠,由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外,均由派出所填写《户口迁移审批表》,报市公安局审批。
篇四:
来本市探亲的外国人申请L签证
1.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2.公安机关确认的住宿登记;
3.在本市亲属的本地常住户籍证明;
4.外籍配偶需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学习单位婚育证明。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5.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者,需提供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需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6.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需提供房产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外籍配偶需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需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需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篇五:
一、个人办理(本人申请):
进修人员带居民身份证,原单位介绍信,接收单位介绍信,务工人员带居民身份证,当地乡级以上证明,接收单位介绍信,到保卫处填登记表,交工本费,交1寸大头照片4张,办理其它登记手续。暂住登记不收任何费用。保卫处到派出所交款盖章。发给本人暂住证,离校时将暂住证交回保卫处。
二、集 体 办 理:
由接收单位负责人收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处级以上单位或乡级以上政府的证明信。接收单位负责人到保卫处领取暂住户口卡片,
我单位***系我单位员工,前来你处办理暂住证事宜。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篇二:
从现在开始为了保证08奥运会的顺利进行,凡是在京外籍常驻人口都必须办理暂住证,网上有人说现在不给办了谣言,据北京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会一直办理下去的。
如何办理暂证住?
最好是让房主去给你办,如果他去不了的话你就自己去需带以下证件:
1、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
3、所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照片2张
5、工本费五元
但奥运期间办理暂住证又要收100元/每人管理费,办理暂住证时需要暂住村开证明,再拿证明到管辖的派出所办理证件到房屋所在地辖区内的派出所办理即可,有的当日就能办理,一般一周即可办好。
篇三:
一、分户、立户
1、办理条件及程序:
由申请人持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审核后,予以当场办理。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单位、村(居)委会证明
(3)房产证明
(4)结婚证
(5)居民户口簿
二、出生登记
1、办理条件及程序:
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其父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审核后予以当场办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婴儿、收养子女、国外出生婴儿及无《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的户口登记,经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市公安局批准后予以落户。
2、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
(4)村(居)委会或单位的出生申报单
(5)计划生育部门证明
(6)其它相关证明
三、死亡登记
1、办理条件及程序:
公民死亡在葬前,由其亲属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
2、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村(居)委会、单位的死亡申报单
(4)《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居民死亡推断书》
四、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1、办理条件及程序:
申请人持相关的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审核后,除市内农村与农村之间夫妻投靠,由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外,均由派出所填写《户口迁移审批表》,报市公安局审批。
篇四:
来本市探亲的外国人申请L签证
1.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2.公安机关确认的住宿登记;
3.在本市亲属的本地常住户籍证明;
4.外籍配偶需提供婚姻证明;外籍父母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学习单位婚育证明。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5.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者,需提供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需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6.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申请签证,需提供房产证明、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等)或者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者经济自保书,外籍配偶需提供婚姻证明,外籍子女还需提供出生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需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篇五:
一、个人办理(本人申请):
进修人员带居民身份证,原单位介绍信,接收单位介绍信,务工人员带居民身份证,当地乡级以上证明,接收单位介绍信,到保卫处填登记表,交工本费,交1寸大头照片4张,办理其它登记手续。暂住登记不收任何费用。保卫处到派出所交款盖章。发给本人暂住证,离校时将暂住证交回保卫处。
二、集 体 办 理:
由接收单位负责人收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处级以上单位或乡级以上政府的证明信。接收单位负责人到保卫处领取暂住户口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