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农民工活动总结(2)
时间: 10-25
栏目:总结
四、做强做大工会帮扶品牌,努力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全省各级工会不断加大困难农民工帮扶救助工作力度,普遍建立了困难农民工档案,把困难农民工帮扶扩展到工会帮扶困难职工的各个方面。
(一)继续把农民工纳入工会“送温暖”系列活动。2011年双节期间,全省各级工会共筹集款物10987.6万元,共慰问农民工23160户,发放慰问款物926.45万元。继续与建筑、铁路、交通等部门合作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为农民工购买车票2560张;包火车车厢11节,运送农民工485人次;包汽车23辆,运送1250人次,为农民工争取经济补贴126.18万元,共计直接帮助5950名农民工平安返乡。1月份,联合宁波市总开展“在甬务工陕籍优秀农民工乘机返乡”活动,省总领导前往咸阳机场迎接,安排农民工住宿,并为他们每人发放了1份夜宵和续程路费100元。
(二)加强困难农民工生活救助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加大生活帮扶力度,努力提高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的及时性和实效性。今年全省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对困难农民工进行生活救助7000多人次、发放金额200万元。其中,其中省总本级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生活救助困难职工、农民工924人,救助金额54.5万元。省教育工会于3月份组织为石泉县留守儿童捐助了价值2万余元的620套床单、枕套等生活用品,下半年分别组织医疗专家到石泉、旬邑等地开展了义诊活动。
(三)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和农民工子女上学和就业问题,全省各级工会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的帮扶力度,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中,共筹集助学资金2355.65万元,对18220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进行了资助。
(四)做好对农民工的灾害救助工作。各级工会把农民工(包括在陕务工的外省籍农民工)纳入受灾职工帮扶救济范围。针对7-9月份期间我省部分地区多次发生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广大职工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省总下拨了抗洪救灾专项资金180多万元,对西安、安康等4个市及农垦、教育、水电三局等产业和企业的受灾职工、农民工及时进行了救济帮扶。
五、关心关爱身心健康,努力促进农民工体面劳动
(一)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夏季“送清凉”活动。积极推动农民工较多较集中的企业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旨的“安康杯”竞赛,有力的促进了企业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在盛夏季节开展了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送清凉”活动,今年共走访企业和工地5285家,慰问一线职工和农民工38.26万人,开展监督活动14008次,查处危害职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故隐患6499件。
(二)积极营造体面劳动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工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大力宣传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用人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促进全社会尊重、关心、关爱农民工,切实为农民工体面劳动、快乐工作创造条件。
(三)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进城落户。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采取发送文件汇编,借助工会系统的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现场宣传咨询等方式,努力扩大宣传和影响。各级工会及其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1〕24号)精神,把农村进城落户人员纳入工会帮扶工作范围,工会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就业帮扶都向进城落户人员开放,努力为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提供帮助和服务。
(四)广泛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按照全总的部署,启动以“您为城市添美丽,工会为您送健康” 、“共助成长,共享阳光”、建立困难女职工绿色救助通道为主要内容的包括女农民工在内的女职工“关爱行动”,在全省十市一区开展了为环卫工人进行“两癌”检查,对特殊困难(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的困难女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进行重点帮扶。2011年女职工“关爱行动”共投入资金262.08万元,帮扶困难女职工1.4614万人,其中女农民工帮扶资金2906人。投入资金120.97万元,实施“两癌”检查8885人。
六、存在的问题
尽管2011年我们在农民工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我们感到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亟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要是目前的法规制度对事实存在的一些劳动关系没有明确规范,发生劳动争议时无法可依,给违法者提供了规避责任追究的“空子”。
二是对企业劳动标准和定额的监管、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切实解决用人单位通过不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三是劳动执法监察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基础建设薄弱,执法手段落后,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被动执法情况还没有得到大的改观。
四是劳务派遣领域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如:“三性”界定不明确、劳务公司市场准入“门槛”低、劳动合同不规范、社保难落实、同工不同酬和体制上造成的用工不规范等。
五是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壮大。如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入会建会的比例,健全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组织制度、进一步发挥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作用等。
六是对困难农民工的帮扶救助还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七是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七、明年工作的初步打算
一是切实抓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协助政府搞好政策宣传,帮助农民工不断提高文化素质、技能素质和政策素养。二是继续为农民工充分就业搭建平台,充分利用好工会组织促进就业的机构、信息和网络优势,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工就业提供服务。三是加强涉及农民工权益问题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的参与。积极做好有关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工会组织的主张和建议。四是努力推进工会帮扶机制的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完善困难农民工档案,实现动态管理,为困难农民工实施及时有效的生活救助。五是不断推动营造农民工体面劳动的社会氛围营造,大力培树和宣扬农民工先进典型,推动创造让农民工公平、和谐劳动的社会环境。
篇五:邛崃市卧龙镇关爱农民工活动总结
“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阶段性总结
按照邛崃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邛文明办[2011]24号)的安排布署,我镇积极开展工作,在全镇兴起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热潮,开展活动以来,我镇充分利用党、团组织的优势,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以及我镇的“一村两大”大学生自愿者,大力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截止9月30日,开展与农民工留守子女帮扶结对数10对;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提升培训2期培训人数共110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专项活动3期;向农民工散发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向外出务工人员邮寄家乡乡情慰问信500余封;建立和健全了全镇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实名制管理体系和档案。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工作体系
为切实开展好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志愿服务领导小组。以镇、村(社区)两级村级便民服务平台为依托,组织和号召全镇党员、村组干部、村(社区)大学生自愿者投入到对农民工的志愿服务活动中,发挥各自优势,尽己所能地为农民工提供帮助,形成关爱农民工的整体合力。
二、开展就业情况调查志愿服务活动
我镇充分依托市劳动保障网络就业实名制数据平台,对全镇农民工实行就业实名制管理。今年1-9月份,我镇组织20多名志愿者深入全镇各企业和村组、社区开展“企业招用农民工需求调查”和“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调查企业实际需求,摸清农民工底数,为推进关爱农民工就业能力志愿服务活动奠定基础。通过进家入户进行普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完善了一人一卡、一村一册、一镇一柜的农民工就业服务管理台帐,在全面掌握农民工基本情况、求职培训意愿和就业去向、薪酬、参保情况的基础上,做好就业信息监测,实行农民工实名动态管理。
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志愿服务活动
根据就业情况调查结果,围绕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开展技能培训。技能培训围绕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开展,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重点围绕建设在我镇的酒类企业和我镇的现代农业产业企业,大力开展 “点对点” 需求培训,推动企业直接面向农民工的“订单式”培训,使培训真正帮助到农民工成功就业。
四、开展农民工招聘志愿服务活动
针对农民工就业特点,收集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岗位信息,将招聘信息定期张贴到各村组、社区的宣传栏,组织召开农民工招聘会活动,为农民工提供“一条龙”就业服务。今年组织酒类企业专场招聘会1场,为农民提供286个就业岗位,并采取了深入企业、农村集贸市场、城区人员聚集场所等多种措施为农民提供就业服务,送岗位上门。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就业政策,解读就业形势,引导和帮助农民工抓住本地就业和创业机会。今年1-9月共散发《劳动用工信息》1386张、就业和社保政策宣传资料5350张。
五、开展农民工维权志愿服务活动
我镇十分重视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以“奉献他人、提升自己”为主题,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政策、法律宣传,重点开展了法律常识、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育农村劳动力遵章守纪,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使农民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并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开设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健立健全了劳动保障工作机制,为农民工开设专用窗口,24小时维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形成了“快接、快立、快查、快处”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六、开展定期回访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指导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手续。志愿者定期回访农民工工作情况,了解用人单位、企业情况,了解工作性质、生活情况,帮助农民工尽快适应工作与生活,使志愿服务活动实实在在帮助到农民工;二是开展与农民工留守子女帮扶结对,关心帮助农民工的家庭,特别是留守老人和子女,,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所遇到的困难;三是在用人企业开展“企业与职工是一家”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企业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教育引导农民工树立“企业是我家”意识,激发农民工敬业精神及集体荣誉感,促进长期就业和稳定就。
全省各级工会不断加大困难农民工帮扶救助工作力度,普遍建立了困难农民工档案,把困难农民工帮扶扩展到工会帮扶困难职工的各个方面。
(一)继续把农民工纳入工会“送温暖”系列活动。2011年双节期间,全省各级工会共筹集款物10987.6万元,共慰问农民工23160户,发放慰问款物926.45万元。继续与建筑、铁路、交通等部门合作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为农民工购买车票2560张;包火车车厢11节,运送农民工485人次;包汽车23辆,运送1250人次,为农民工争取经济补贴126.18万元,共计直接帮助5950名农民工平安返乡。1月份,联合宁波市总开展“在甬务工陕籍优秀农民工乘机返乡”活动,省总领导前往咸阳机场迎接,安排农民工住宿,并为他们每人发放了1份夜宵和续程路费100元。
(二)加强困难农民工生活救助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加大生活帮扶力度,努力提高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的及时性和实效性。今年全省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对困难农民工进行生活救助7000多人次、发放金额200万元。其中,其中省总本级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生活救助困难职工、农民工924人,救助金额54.5万元。省教育工会于3月份组织为石泉县留守儿童捐助了价值2万余元的620套床单、枕套等生活用品,下半年分别组织医疗专家到石泉、旬邑等地开展了义诊活动。
(三)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和农民工子女上学和就业问题,全省各级工会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的帮扶力度,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中,共筹集助学资金2355.65万元,对18220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进行了资助。
(四)做好对农民工的灾害救助工作。各级工会把农民工(包括在陕务工的外省籍农民工)纳入受灾职工帮扶救济范围。针对7-9月份期间我省部分地区多次发生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广大职工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省总下拨了抗洪救灾专项资金180多万元,对西安、安康等4个市及农垦、教育、水电三局等产业和企业的受灾职工、农民工及时进行了救济帮扶。
五、关心关爱身心健康,努力促进农民工体面劳动
(一)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夏季“送清凉”活动。积极推动农民工较多较集中的企业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旨的“安康杯”竞赛,有力的促进了企业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在盛夏季节开展了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送清凉”活动,今年共走访企业和工地5285家,慰问一线职工和农民工38.26万人,开展监督活动14008次,查处危害职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故隐患6499件。
(二)积极营造体面劳动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工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大力宣传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用人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促进全社会尊重、关心、关爱农民工,切实为农民工体面劳动、快乐工作创造条件。
(三)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进城落户。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采取发送文件汇编,借助工会系统的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现场宣传咨询等方式,努力扩大宣传和影响。各级工会及其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1〕24号)精神,把农村进城落户人员纳入工会帮扶工作范围,工会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就业帮扶都向进城落户人员开放,努力为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提供帮助和服务。
(四)广泛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按照全总的部署,启动以“您为城市添美丽,工会为您送健康” 、“共助成长,共享阳光”、建立困难女职工绿色救助通道为主要内容的包括女农民工在内的女职工“关爱行动”,在全省十市一区开展了为环卫工人进行“两癌”检查,对特殊困难(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的困难女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进行重点帮扶。2011年女职工“关爱行动”共投入资金262.08万元,帮扶困难女职工1.4614万人,其中女农民工帮扶资金2906人。投入资金120.97万元,实施“两癌”检查8885人。
六、存在的问题
尽管2011年我们在农民工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我们感到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亟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要是目前的法规制度对事实存在的一些劳动关系没有明确规范,发生劳动争议时无法可依,给违法者提供了规避责任追究的“空子”。
二是对企业劳动标准和定额的监管、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切实解决用人单位通过不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三是劳动执法监察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基础建设薄弱,执法手段落后,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被动执法情况还没有得到大的改观。
四是劳务派遣领域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如:“三性”界定不明确、劳务公司市场准入“门槛”低、劳动合同不规范、社保难落实、同工不同酬和体制上造成的用工不规范等。
五是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壮大。如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入会建会的比例,健全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组织制度、进一步发挥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作用等。
六是对困难农民工的帮扶救助还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七是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七、明年工作的初步打算
一是切实抓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协助政府搞好政策宣传,帮助农民工不断提高文化素质、技能素质和政策素养。二是继续为农民工充分就业搭建平台,充分利用好工会组织促进就业的机构、信息和网络优势,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工就业提供服务。三是加强涉及农民工权益问题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的参与。积极做好有关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工会组织的主张和建议。四是努力推进工会帮扶机制的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完善困难农民工档案,实现动态管理,为困难农民工实施及时有效的生活救助。五是不断推动营造农民工体面劳动的社会氛围营造,大力培树和宣扬农民工先进典型,推动创造让农民工公平、和谐劳动的社会环境。
篇五:邛崃市卧龙镇关爱农民工活动总结
“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阶段性总结
按照邛崃市文明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邛文明办[2011]24号)的安排布署,我镇积极开展工作,在全镇兴起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热潮,开展活动以来,我镇充分利用党、团组织的优势,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以及我镇的“一村两大”大学生自愿者,大力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截止9月30日,开展与农民工留守子女帮扶结对数10对;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提升培训2期培训人数共110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专项活动3期;向农民工散发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向外出务工人员邮寄家乡乡情慰问信500余封;建立和健全了全镇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实名制管理体系和档案。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服务工作体系
为切实开展好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志愿服务领导小组。以镇、村(社区)两级村级便民服务平台为依托,组织和号召全镇党员、村组干部、村(社区)大学生自愿者投入到对农民工的志愿服务活动中,发挥各自优势,尽己所能地为农民工提供帮助,形成关爱农民工的整体合力。
二、开展就业情况调查志愿服务活动
我镇充分依托市劳动保障网络就业实名制数据平台,对全镇农民工实行就业实名制管理。今年1-9月份,我镇组织20多名志愿者深入全镇各企业和村组、社区开展“企业招用农民工需求调查”和“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调查企业实际需求,摸清农民工底数,为推进关爱农民工就业能力志愿服务活动奠定基础。通过进家入户进行普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完善了一人一卡、一村一册、一镇一柜的农民工就业服务管理台帐,在全面掌握农民工基本情况、求职培训意愿和就业去向、薪酬、参保情况的基础上,做好就业信息监测,实行农民工实名动态管理。
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志愿服务活动
根据就业情况调查结果,围绕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开展技能培训。技能培训围绕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开展,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重点围绕建设在我镇的酒类企业和我镇的现代农业产业企业,大力开展 “点对点” 需求培训,推动企业直接面向农民工的“订单式”培训,使培训真正帮助到农民工成功就业。
四、开展农民工招聘志愿服务活动
针对农民工就业特点,收集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岗位信息,将招聘信息定期张贴到各村组、社区的宣传栏,组织召开农民工招聘会活动,为农民工提供“一条龙”就业服务。今年组织酒类企业专场招聘会1场,为农民提供286个就业岗位,并采取了深入企业、农村集贸市场、城区人员聚集场所等多种措施为农民提供就业服务,送岗位上门。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就业政策,解读就业形势,引导和帮助农民工抓住本地就业和创业机会。今年1-9月共散发《劳动用工信息》1386张、就业和社保政策宣传资料5350张。
五、开展农民工维权志愿服务活动
我镇十分重视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以“奉献他人、提升自己”为主题,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政策、法律宣传,重点开展了法律常识、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育农村劳动力遵章守纪,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使农民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并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开设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健立健全了劳动保障工作机制,为农民工开设专用窗口,24小时维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形成了“快接、快立、快查、快处”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六、开展定期回访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指导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手续。志愿者定期回访农民工工作情况,了解用人单位、企业情况,了解工作性质、生活情况,帮助农民工尽快适应工作与生活,使志愿服务活动实实在在帮助到农民工;二是开展与农民工留守子女帮扶结对,关心帮助农民工的家庭,特别是留守老人和子女,,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所遇到的困难;三是在用人企业开展“企业与职工是一家”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企业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教育引导农民工树立“企业是我家”意识,激发农民工敬业精神及集体荣誉感,促进长期就业和稳定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