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安全事故案例
2005年11月8日,一完小三年级学生李某午饭后来到学校教学楼三楼走廊上玩耍,他右脚跨在走廊栏杆上,不慎失手坠落至一楼,因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坠落的教学楼系1970年修建,走廊栏杆高度0.93米。李某的父母李强、张英夫妇认为该栏杆没有达到建设部1986年颁布的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1.1米之高,遂起诉至县法院请求判令一完小赔偿全部损失。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下判决:由被告一完小赔偿原告李强、张英因李某之死的死亡补偿费、丧葬费、抢救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78493元。
9月26日电26日14时30分许,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截至当日17时已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
据介绍,当天学校预备铃打响后,学生从午休楼下楼时发生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主要是一二年级学生。所有受伤学生都已送到医院,伤情平稳,没有生命危险。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据了解,当天下午预备铃响后,他和同学们像往常一样去上课,走着走着看到前面一块棉垫倒下来,盖住了走在前面的几个学生,后面的同学不知道有人被盖住了,就踩了上去,然后引发了混乱,由此发生了人员伤亡。
2012年2月15日早上6点半左右,苏州木渎镇花苑街与香港街交界处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民工子弟学校校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校车失控侧翻。当时,校车上共有1名司机、1名带队老师和5名小学生。事故发生后,有好心路人第一时间参与了救援。庆幸的是,车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警方初步调查发现,出事校车为一辆通过审核的二手车,事故原因可能是校车司机操作不当。
市区某小学六年级有两名学生在星期六上艺术课间隙,站在二楼阳台相互开玩笑。大个子同学对身边矮个子说:“你能跳下去吗?”旁边的同学伸头向下一看,估计有两米多高,伸了一下舌头,然后对高个子同学说:“太高了,我们肯定跳不下去。”高个子同学洋洋得意地说:“我一跳就跳下去了。”说着,便“潇洒”地纵身一跃……不一会儿,120急救车来了,两名穿白大褂的医生走下救护车,将这位“愣头青”抬上了担架。后据医院方面称:这位同学身体多处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