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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信访案例

时间: 07-11 栏目:案例
篇一:农村土地信访案例(261字)

桂阳县飞仙镇政协原联络组长李毅、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陈飞、岩口村原村委主任胡喜芝、村民胡金保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案。经查,在衡武高速征地拆迁过程中,胡喜芝伙同胡金保违法在衡武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抢搭抢建养鸡棚。身为飞仙镇衡武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的李毅和成员陈飞,在胡某承诺给予一定好处费时,任由事态发展,并上报胡某等人违法建成的养鸡棚面积,致67.1万元国家征地补偿款被骗。2010年8月,经桂阳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桂阳县委同意,决定给予李毅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陈飞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胡喜芝、胡金保开除党籍处分。

篇二:农村土地信访案例(272字)

阎家庄村民裴某曾经一段时期天天给一名县领导要电话,讨要他两亩多玉米的赔偿。他是该村旧任村长的哥哥,弟弟在任期间他承包了这块路边地,新上任的村委因村内道路拓宽和硬化的需要,将其所种庄稼毁掉开了路。问题的根源出在裴某所承包地属权问题,新任村委认为那块地是集体的,新任村委刚选成时就在广播上多次提醒村民,承包地要有新的安排不要种植,否则后果自负。而裴某认为,他承包的地不是村委集体的,是集体已经分给外来村民王某不种的地,他是承包个人的。而新旧村委移交中没有这方面的资料,新任村委坚持不予赔偿。但裴某手中有集体分给王某地的手续,因此要求村委给予其赔偿。

篇三:农村土地信访案例(313字)

某村民小组部分村民反映,该组3。62亩耕地自2001年被征收后,未支付被征地村民任何费用,也未对他们进行农转非安置。经查,当初征地时,用地单位已支付了全部费用,并办理了出让手续,但征地款被村里挪用修建办公楼。后因村民上访,镇上多次想为被征地村民重新调整土地,但未果。在其后的诉讼中,法院驳回了村民们农转非的诉讼请求。

国土资源局认为,当初征地时,该组人均耕地已不足0。4亩,不可将调整土地当成一种安置方式,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但镇村认为,即使法院判决有错,也应以判决为准。

调解过程中,村民不断越级上访。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国土资源局向省厅写了请示报告。经领导协调,镇政府对14个被征地村民实行一次性货币安置,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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